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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五停”工作指引實施 遇台風、暴雨、洪澇等嚴重災害時將實施“五停”舉措

時間 : 2022-02-17 09:41:44 來源 : 廣州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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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東莞市應急管理局官網消息,東莞借鑒全國各地防禦嚴重洪澇災害的經驗教訓,結合該市實際,立足於在防禦嚴重的台風、暴雨、洪澇等災害時,能夠及時有效開展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以下簡稱“五停”)工作,東莞市製定《東莞市“五停”工作指引》(以下簡稱《指引》),業經東莞市人民政府同意,於2022年2月14日公布實施。

  《指引》的製定出台,推動東莞市“五停”工作更製度化,進一步解決了該市三防“五停”工作麵臨的突出問題。不僅如此,《指引》從製度層麵貫徹落實國家、省、市三防工作部署,鞏固了東莞市多年來積累的經驗和好的做法,對於依法預防和減輕該市水旱風災害具有重要的裏程碑意義。

  《指引》從“五停”的啟動時機、預通知、簽發、範圍、執行、終止等全過程,規範了東莞市行政區域內的“五停”工作。當發生或預計發生台風、暴雨、洪澇等給東莞市帶來嚴重災害時,對全市或災害嚴重地區采取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的一項或多項措施,全力保障人民生命和財產安全。

  “五停”工作應遵循安全第一、謹慎實施、統籌兼顧、科學防禦、社會參與的原則,實行政府主導、部門聯動、分級負責的工作機製。東莞各鎮街(園區)、各行業主管部門以《指引》為基礎,相應研究製定轄區或行業的“五停”相關工作指引,進一步細化部署各轄區、行業“五停”工作,要做到主動作為、不等不靠。涉及民生企業(如地鐵、公交、客運等)要積極作為,提前製定應急預案,結合實際情況組織實施。各行業主管部門和有關企事業單位原則上按照氣象部門發布的台風暴雨預警信號有序開展“五停”。

  《指引》明確未按照規定停課、停工、停產、停運、停業的,依據《廣東省防汛防旱防風條例》及其他法律法規規定,追究其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