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是群眾關注的焦點,校園食品安全則更是重中之重。近日,惠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布《關於對“校園餐”違法行為進行舉報獎勵的公告》(下稱《公告》),創新設置最高可達100萬元的舉報獎勵,鼓勵社會公眾積極參與監督中小學校園食品安全問題,及時發現和控製校園食品安全風險隱患。
《公告》稱,舉報監督範圍涵蓋學校食堂、承包經營企業、校外供餐單位、食材供應企業等校園餐生產經營配送單位,市民對於企業出現未經許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淨、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等行為,經部門核實查證並決定立案,都可依法獲得舉報獎勵。
具體到獎勵金額,該局針對“校園餐”舉報獎勵劃分為三個等級。其中,A級獎勵金額3000元;B級獎勵金額2000元;C級獎勵金額1000元。
《公告》同時鼓勵單位內部人員積極檢舉,對於學校教職工或者學校食堂、學校集體用餐配送單位、學校食堂承包經營者、學校食堂大宗食材供應商等主體內部人員舉報的情況,獎勵金額將在三個基礎等級上翻倍,A級、B級和C級所對應的獎勵金額將升級為6000元、4000元和2000元。
此外,對於舉報重大違法行為(含涉嫌犯罪或者依法被處以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吊銷或撤銷許可證件、較大數額罰沒款等行政處罰的)的情況,經查證屬實需要在結案後將按照《市場監管領域重大違法行為舉報獎勵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執行,舉報獎勵分為三個等級,其中,一級等級舉報獎勵將可按罰沒款的5%給予獎勵,獎勵金額最高可達100萬元,若款項不足5000元則按5000元進行獎勵。
《公告》對於舉報信息也做出了規範標準,要求舉報人要提供詳細、準確、事先未被有關行政機關掌握的違法線索。應該要包括明確的被舉報對象,違法行為的時間、地點、人物、事實經過等關鍵信息,以及相關的照片、視頻、票據、文件等關鍵證據;實名舉報的,應同時提供真實姓名、身份證號碼、聯係方式等信息,以便核實身份和發放獎勵;匿名舉報的,應當向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提供或約定可供辨別其舉報身份的信息,以便後續驗明身份、告知權利和發放獎勵。
對於市民關心的舉報途徑?《公告》指出,一旦發現“校園餐”違法行為,廣大群眾可撥打舉報投訴電話12345或12315、登錄全國12315平台或直接撥打屬地市場監管部門電話等方式進行舉報,共同營造安全、健康的校園餐飲環境。
“校園餐”企業什麼行為可以進行舉報?
1.未經許可從事食品、食品添加劑生產經營活動的;
2、超範圍、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劑,或非法添加藥品、有毒有害物質等非食用物質的;
3、使用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劑,或偽造、篡改食品生產日期和保質期的;
4、非法使用回收食品作為食品原料,或將餐廚廢棄物、廢棄油脂加工後作為食用油使用的;
5、經營加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獸、水產動物肉類、未按規定進行檢疫或者檢疫不合格的肉類,或者生產經營其製品的;
6、生產經營腐敗變質、油脂酸敗、黴變生蟲、汙穢不潔、混有異物、摻假摻雜或者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的;在食品中以次充好、以假充真、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食品的;
7、生產經營致病性微生物、農藥殘留、獸藥殘留、生物毒素、重金屬等汙染物質以及其他危害人體健康的物質含量超過國家食品安全標準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劑的;
8、餐具、飲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未經洗淨、消毒或者清洗消毒不合格,或者設施設備未按規定定期維護、清洗、校驗,經市場監管部門責令整改或警告後一年內重複出現同類問題的;
9、違反市場監管領域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校園餐”相關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