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出台30條舉措,推動慈善事業發展,助力廣州創建全國“慈善之城”。日前,廣州市印發《廣州市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行動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圍繞10個方麵,提出30項主要工作任務,確立了“黨委領導、政府主導、組織運作、社會參與、科技支撐、人人共享”的慈善發展路徑,全麵推動廣州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
《行動方案》在《廣東省推動慈善事業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的基礎上,結合“六穩”“六保”工作要求和近年來廣州“慈善之城”的創建成效,增加了堅持黨建引領、完善政策法規、提升惠民實效、推動人才建設4個重點工作領域,9項主要工作任務。
在黨建引領方麵,提出切實加強黨的領導、培育樹立先進典型、強化從業人員廉潔自律的工作要求。實施“黨建強,慈善紅”行動計劃,打造一批慈善組織黨組織示範點、黨員先鋒示範崗、慈善黨建項目。在政策法規方麵,盡快出台《廣州市慈善促進條例》,修訂《廣州市誌願服務條例》,並落實各項優惠政策,發揮其對慈善事業的促進作用。
培育發展慈善組織、興辦各類慈善實體、建立慈善互助會或設立社區基金是慈善事業發展的必要基礎。《行動方案》提出,鼓勵大型商業廣場、圖書館、連鎖門店、遊客中心等設置慈善空間,用於慈善項目宣傳、慈善活動開展、慈善文化傳播。同時,通過加大社會支持、推動融合發展、健全激勵機製等措施,有效激發慈善活力。
結合《民法典》的出台,明確推動知識產權、股權、有價證券、保險等新型捐贈方式的實施,並探索個人遺贈接受路徑,以豐富慈善捐贈形式。支持各區政府創建“慈善之區”,開展扶貧產品慈善定製服務,突出為民服務導向,擴大慈善介入重大疾病前置救助的領域和範圍。
培養慈善人才隊伍、加強政策理論研究是提升慈善專業運作的必由之路。《行動方案》堅持內部挖潛和引智引技的原則,從建立慈善優秀人才目錄、辦好慈善城市發展研究基地入手,推動人才建設。同時,要傳承創新慈善文化,推動慈善融入生活,通過舉辦“慈善+”等活動,實施慈善家庭推廣計劃,加強對廣府慈善文化的傳承、研究和創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