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關社會組織:
根據《社會組織評估管理辦法》和《廣東省民政廳關於開展全省性社會組織評估工作的通知》(粵民函〔2018〕1793號)要求,經參評社會組織對照指標自評、第三方評估機構實地考察初評、全省性社會組織評估委員會集體審議終評、公示,確定了相關社會組織的評估等級。現將確定後的社會組織評估等級結果通知如下:
全省性社會團體評估結果
5A
廣東造船工程學會
廣東省公路學會
廣東省瀘州商會
廣東省安徽商會
廣東省製造業協會
廣東省留學服務協會
廣東省漁業互保協會
廣東省典當行業協會
廣東省醫療行業協會
4A
廣東省計量測試學會
廣東演講學會
廣東省生物技術產業化促進會
廣東省食品流通協會
廣東省經編針織協會
廣東省衛浴商會
3A
廣東省信用管理師協會
廣東省科技企業孵化器協會
廣東演藝設備行業商會
廣東省電腦商會
廣東省皮具箱包流通協會
1A
廣東省浙江富陽商會
全省性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評估結果
3A
廣東省暖心公益法律服務中心
全省性基金會評估結果
5A
廣東省暨南大學教育發展基金會
廣東省天行健慈善基金會
4A
廣東省僑心慈善基金會
3A
廣東省林治平慈善基金會
廣東省民政廳
2019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