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廣東省教育考試院發布《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辦法》,對報考組織專業能力考試的藝術類專業的考生(下稱“藝術類考生”)實行全省統一報名,廣東統一派發藝術類考生號,報名時間為2023年11月1日至10日。廣東將於2024年2月8日前根據省統考考試進度安排,陸續公布藝術類考生省統考成績及本專科合格線。
報考資格方麵,凡符合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下稱“普通高考”)報考條件,且具有一定藝術專長者均可報考。
藝術類考生需參加文化課考試和藝術類專業能力考試,其中藝術類專業能力考試分為省統考和高校校考(下稱“校考”)。省統考由省教育考試院組織,實行全省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或麵試評分)的形式。校考由招生院校組織。
省統考分為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播音與主持類、美術與設計類和書法類6個科類,藝術類考生隻能選擇其中一種,不得兼報。其中,報考音樂類的考生可以兼報音樂表演(聲樂)方向、音樂表演(器樂)方向和音樂教育方向;報考表(導)演類的考生,可以兼報戲劇影視表演方向、服裝表演方向和戲劇影視導演方向;報考播音與主持類的考生,可以兼報普通話方向和粵語方向。
考生根據廣東省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本科招生專業與省統考科類對應關係一覽表,結合自身擬報考藝術類專業選擇對應的藝術類專業省統考科類報考。
戲曲類專業實行省際聯考,擬報考戲曲類專業考生須先高考報名,相關具體報考和招生錄取辦法另文通知。
廣東藝術類專業省統考及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已基本涵蓋所有藝術類專業,藝術類考生均應報名參加藝術類專業省統考或戲曲類專業省際聯考。
省統考成績在全省通用。廣東藝術類專業招生分為統考、統考合格基礎上的校考(下稱“統+校”)兩種類別。
藝術類統考本專科院校(專業)均實行平行誌願,均設置20個院校專業組誌願,每個院校專業組設6個專業誌願和1個是否服從專業調劑選項。可組織校考的院校的“統+校”專業設置1個院校專業組誌願,實行順序誌願填報和投檔。
普通高校藝術類院校(專業)分本科批次和專科批次進行錄取。
組織校考的本科院校的“統+校”錄取工作在提前批次錄取。
報考組織校考的本科院校的“統+校”專業的考生,不得兼報提前批次錄取的普通類專業。本科錄取批次和專科錄取批次中,同批次的藝術類專業和普通類專業不能兼報。
音樂類、舞蹈類、表(導)演類、美術與設計類、書法類統考院校(專業)投檔總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省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50%+省統考成績×2.5×50%。
播音與主持類統考院校(專業)投檔總分750分,以普通高考文化課總分和省統考分數合成的總分排序情況進行投檔。總分合成計算公式為:考生總分=文化課成績×60%+省統考成績×2.5×40%。
當天,廣東省教育考試院還發布了廣東2024年普通高等學校招收中等職業學校畢業生統一考試(即“3+證書”考試)時間安排,考試定於2024年1月13日至14日舉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