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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閩桂瓊四省區共建紅樹林司法保護新機製

時間 : 2024-04-10 10:24:47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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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9日,廣東、福建、廣西、海南四省(區)高級人民法院共同簽署紅樹林司法保護合作協議,並召開首次紅樹林司法保護研討會。

  根據合作協議,四省(區)法院成立了由各高院院長輪流擔任組長、4位分管院領導擔任副組長的紅樹林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工作領導小組,專司協作法院間的協調聯係,統籌推進各項協作事項的落實。四方共同協定,要以加強司法協作為路徑,以共同築牢紅樹林生態安全司法保護屏障為目標,堅持係統思維一體保護、資源信息共享共通、能動履職多元治理,確立了“推動案件裁判規則統一、設立專業化審判機構、建設信息交流平台、共享專家智庫、聯合培訓研討、源頭化解受損風險、打造生態環境司法修複基地”等12項具體工作目標。

  研討會期間,與會人員圍繞加快形成協同共治的紅樹林司法保護新格局紛紛建言獻策。“粵閩桂瓊四地海洋資源豐富、山海相連,擁有廣西山口、北侖河口,福建漳江口、海南東寨港、廣東湛江和深圳福田等多個紅樹林保護重要基地,是我國紅樹林保護範圍最廣、最密集的區域,加大跨區域環境資源司法保護協作意義重大。”長期從事紅樹林保護研究的中國林業科學研究院熱帶林業研究所研究員廖寶文說,通過加強司法協作,堅持用最嚴格製度、最嚴密法治創新和強化紅樹林司法保護,必將開啟濕地和海洋生態係統協同治理和一體化司法保護的嶄新篇章。

  活動當日,粵閩桂瓊四地法院聯合發布紅樹林司法保護典型案例。據介紹,這批案例涵蓋刑事、民事、行政、執行等類型,涉及非法狩獵、非法采礦、非法占用農用地、汙染環境、農業承包合同、非訴行政行為執行審查等內容,充分體現了四省(區)法院切實發揮審判職能作用,以高質量司法保護紅樹林生態環境安全,積極為推動生態文明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司法新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