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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2024年背提包、旅行箱包等2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

時間 : 2025-04-17 10:55:56 來源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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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44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2024年,省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了背提包、旅行箱包等2種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現將抽查情況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抽查共發現不合格產品34款(見附件1),其中,線下抽查發現19款、線上抽查發現15款,涉及背提包不合格產品15款、旅行箱包不合格產品19款。

  二、抽查結果分析

  (一)背提包。本次抽查發現15款產品不合格(其中京東3款、拚多多4款、淘寶1款、天貓3款)。不合格項目為:振蕩衝擊性能。

  (二)旅行箱包。本次抽查發現19款產品不合格(其中京東1款、拚多多1款、天貓2款)。不合格項目為:振蕩衝擊性能、行走性能、塑料硬箱箱麵耐落球衝擊性能、滾筒性能。

  三、不合格產品處置情況

  省市場監管局已責令生產銷售單位停止銷售本次不合格產品,並將本次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錄入監督抽查數據庫,依照《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監管規範》的規定,將相關產品信用信息錄入經營者的質量信用檔案,通過粵品通質量技術服務平台(二維碼詳見附件2)、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係統(廣東)向社會公示。組織各有關市市場監管局按照《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要求,迅速組織做好監督抽查結果處理工作。對不合格產品,依法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嚴禁生產銷售;對不合格產品生產銷售單位,明確整改要求,嚴格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及時組織複查;對拒絕接受監督抽查的、涉嫌假冒的、無證生產的,通過現場檢查、詢問情況、查閱合同發票等方式調查取證,查清違法事實,依法從嚴從快從重處置,並跟蹤抽查和實施重點監管;涉嫌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督促生產單位對不合格產品涉及安全(項目)開展缺陷調查,構成缺陷的,依法實施召回。督促指導生產銷售單位落實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按要求配備質量安全總監和質量安全員,建立符合本單位實際的質量安全風險清單,落實“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製度。


  附件:

  1.產品質量監督抽查不合格產品名單

  2.“粵品通”微信小程序二維碼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5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