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第11號
以下企業生產的相關產品經市場監管部門監督抽查被判定為不合格。該企業經市場監管部門責令限期改正並組織複查後發現產品質量仍不合格(見附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第十七條、《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第四十七條的有關規定,現將逾期不改正的企業名單予以公告。
對本次公告涉及監督抽查產品質量不合格且逾期不改正產品質量問題的生產者,由管轄的市場監督管理部門督促其全麵排查存在產品質量問題的原因和根源,對發現的質量問題予以改正,並在本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後九十日前組織再次複查。除為提供複查所需樣品外,生產者在經市場監管部門認定再次複查合格前,不得恢複生產、銷售同一產品。對生產者經再次複查仍不合格的,將依法責令停業,限期整頓;整頓期滿後經複查仍不合格的,將依法吊銷營業執照。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2年5月9日
附件
逾期不改正企業名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