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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2019年度廣東省床上用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情況的通告

時間 : 2020-11-12 09:20:08 來源 :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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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第21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廣東省產品質量監督條例》等相關規定,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開展了床上用品產品質量監督抽查,廣東產品質量監督檢驗研究院、廣東省揭陽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和汕尾市質量計量監督檢測所負責抽樣、檢驗技術服務工作。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本次共對111家企業生產的250款床上用品產品質量開展了監督抽查,涉及我省廣州、佛山、茂名、揭陽、清遠、汕頭、韶關、深圳、湛江、肇慶等10個地市以及北京、上海、河北、江蘇、浙江、福建、江西等7個省、直轄市。經檢驗,發現68家企業生產的106款產品不合格。不合格項目主要有:“纖維含量”“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pH值”“耐濕摩擦色牢度”“耐洗(皂洗)色牢度”“斷裂強力”“絮用纖維原料要求”“標識(使用說明)”。

  一、纖維含量:本次抽查判定39款產品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纖維含量不合格,將影響消費者對紡織產品的正常選購,直接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1。

  表1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二、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本次判定3款產品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項目不合格。該項目是影響人體健康的重要安全指標,不合格染料在與人體長期接觸的過程中,其有害成分被皮膚吸收,在特殊條件下分解產生20多種致癌芳香胺,形成致癌芳香胺化合物,經過活化作用而改變人體的DNA結構,可能引起病變或誘發惡性腫瘤物質。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2。

表2可分解致癌芳香胺染料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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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pH值:本次抽查判定5款產品pH值不合格。該項目不合格,產品在正常使用過程中會破壞皮膚的表麵平衡,從而引起皮膚過敏或誘發感染,不利於人體健康。pH值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3。

 表3 pH值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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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色牢度:本次抽查判定9款產品耐濕摩擦項目不合格、1款產品耐洗(皂洗)色牢度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是考核紡織品在使用過程中其上染的染料經受摩擦、皂洗洗滌後保持其原來色澤的能力。該項目不合格,產品在使用過程中,染料容易脫落和褪色,影響美觀,且脫落的染料分子或重金屬離子可能通過皮膚被人體吸收而危害健康。色牢度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4。

表4色牢度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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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斷裂強力:本次抽查判定27款產品斷裂強力項目不合格。該項目是考核紡織產品耐用性的重要指標。斷裂強力不合格的床上用品容易破損,耐用性較差。斷裂強力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5。

表5斷裂強力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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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絮用纖維原料要求:本次抽查判定1款產品絮用纖維原料要求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絮用纖維原料的品質,原料中是否摻雜、摻假。絮用纖維原料要求不合格產品見表6。

表6絮用纖維原料要求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表6.png

  七、標識(使用說明):本次抽查判定82款產品標識(使用說明)項目不合格。該項目主要考核產品的標識信息是否符合標準或明示要求。該項目不合格時,將使消費者缺乏正確使用商品的依據,同時剝奪了消費者對商品的知情權,也不利於監督部門對商品的有效監督。標識(使用說明)項目不合格產品見表7。

表7標識(使用說明)項目不合格產品名單

圖7.jpg

  對本次抽查發現不合格產品生產者以及銷售者,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將責成相關地市市場監督管理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產品質量監督抽查管理暫行辦法》等規定以及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關於監督抽查的相關規定做好後處理工作。一是責令生產者停止生產、銷售同一監督總體產品,對庫存產品進行全麵清理,對已售出產品予以限期改正並主動公布相關信息;二是通知銷售者停止銷售同型號產品;三是整改後擬重新上市銷售的產品,需更換產品包裝或者作出產品合格承諾標示;四是市場監管部門對承諾整改合格的產品實施定期跟蹤抽查;五是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的產品及其生產者、銷售者記入質量監管信用檔案,實施信用分類監管。


廣東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