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日,《廣東省數字經濟促進條例》(下稱《條例》)由廣東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十三次會議通過,將於9月1日起施行。
《條例》分10個篇章共72條,立足廣東實際,聚焦“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兩大核心,突出製造業數字化轉型,做好數據資源開發利用保護和技術創新,加強粵港澳大灣區數字經濟規則銜接、機製對接。
廣東數字經濟發展一直走在前列,2020年數字經濟增加值規模約為5.2萬億元,居全國第一。《條例》將進一步推動廣東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數字產業集群,全麵建設數字經濟強省。
凸顯廣東特色 聚焦“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
數字經濟發展以數字產業化和產業數字化為核心。因此,《條例》重點聚焦“數字產業化、產業數字化”兩大內容。
如何推動廣東數字產業化?《條例》指出,省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統籌規劃軟件產業發展,培育具有自主知識產權的軟件產業,構建安全可控、共建共享的軟件產業生態。
推動產業數字化,《條例》則分為工業數字化、農業數字化、服務業數字化三章,充分體現了廣東數字經濟發展的重點和特色。
在工業數字化方麵,強調支持工業企業實施數字化改造,推進工業設備和業務係統上雲上平台,建設智能工廠、智能車間,培育推廣智能化生產、網絡化協同、個性化定製等新業態新模式。
在農業數字化方麵,提出要加快種植業、種業、林業、畜牧業、漁業、農產品加工業等數字化轉型,推動發展智慧農業,促進鄉村振興,推動鄉村信息服務供給和基礎設施數字化轉型。
在服務業數字化方麵,重點推動智能交通、智慧教育、智慧醫療、智慧文旅等數字應用場景建設。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地方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應當推動發展數字金融,優化移動支付應用。
突出製造業數字化轉型 培育戰略性數字產業集群
《條例》提出,要推動跨行業、跨領域以及特色型、專業型工業互聯網平台建設,建立完善工業互聯網標識解析體係,健全工業互聯網安全保障體係。
針對傳統製造企業數字化轉型速度不快以及中小企業不願、不敢、不會等問題,《條例》重點推動中小型工業企業運用低成本、快部署、易運維的工業互聯網解決方案。對於大中小企業融通發展,則全方位、成體係地提出工業數字化路徑和措施,加快傳統製造業轉型升級。
針對“缺芯”“少核”等產業鏈短板,《條例》提出統籌規劃集成電路、軟件等核心數字產業發展,增強工業芯片、工業軟件、工業操作係統等供給能力,實現工業製造技術和工藝數字化、軟件化。
製造業數字化轉型,產業集群是關鍵。對於產業集群的數字化轉型,《條例》也做出了明確規定。推動產業集群利用工業互聯網進行全要素、全產業鏈、全價值鏈的連接,支持產業集群骨幹企業、工業數字化轉型服務商等組建產業聯合體。
營造良好數字生態 做好數據資源開發保護
數字經濟要實現可持續發展,離不開良好的生態。《條例》從數據資源開發保護、數字技術創新、數字基礎設施三個方麵做出了規定。
在數字資源開發利用保護方麵,《條例》鼓勵對數據資源實行全生命周期管理,挖掘數據資源要素潛力。明確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組織對依法獲取的數據資源開發利用的成果,所產生的財產權益受法律保護,並可以依法交易。個人信息的收集、存儲、使用、加工、傳輸、提供、公開等處理活動,應當遵循合法、正當、必要原則。有條件的地區,可以依法設立數據交易場所。
為助力數字技術創新,《條例》明確應構建國家重大科技項目承接機製,探索建立數字經濟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新型體製機製,重點在集成電路等基礎領域,數字孿生等前沿技術領域加快關鍵核心技術攻關。推進數字經濟領域省實驗室、科技創新平台、公共技術服務平台和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建設,鼓勵將財政資金支持形成的科技成果許可給中小企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