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廣東印發《關於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的若幹措施》(下稱《若幹措施》),提出要推行“標準地”供應、“帶項目”供應及“交地即開工”。各類省級以上開發區或產業園區,到2022年應有30%以上的新供國有工業用地實行“標準地”供應,到2025年要全麵實行“標準地”供應。
據悉,這些舉措都能夠進一步簡化用地審批流程、縮短時間,從而減輕企業負擔,進一步深化工業用地市場化配置改革,促進工業經濟高質量發展。《若幹措施》從8月2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關鍵詞:高效配置
投資稅收等標準明確高效配置新增工業用地
土地出讓時,就已經把投資、稅收、能耗等標準予以明確,企業拿地前已經知道該地塊的使用要求和標準。《若幹措施》提到,經依法批準設立的各類省級以上開發區(產業園區,含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省級以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省產業園等),到2022年應有30%以上的新供國有工業用地實行“標準地”供應,到2025年新供國有工業用地要全麵實行“標準地”供應。
《若幹措施》還提出要推行“帶項目”供應和“交地即開工”。對於市場需求建議、招商引進的工業項目,由負責招商的部門或機構會同相關產業主管部門對項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建設內容、建設規模等進行論證,提出產業準入條件、履約監管要求、產業監管協議等,由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納入供地方案,實行“帶項目”招標拍賣掛牌供應。
對於規劃建設條件明確的工業項目,市縣級人民政府可組織自然資源、住房城鄉建設等主管部門同步編製建設工程設計方案、施工圖設計方案,由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納入供地方案,實行“帶方案”招標拍賣掛牌供應。在項目單位簽訂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合同並按規定完成相關手續後,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和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依申請核發建設用地規劃許可、建設工程規劃許可、施工許可等相關證書。
關鍵詞:支持使用
支持工業項目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
《若幹措施》強調,要多措並舉盤活存量工業用地,鼓勵各地采取統一收儲後出讓、引導企業協議轉讓、“三舊”改造等多種方式整理工業用地,拓寬工業用地供給渠道。支持各地采取清理騰挪、強化整合等方式加大存量國有工業用地收儲力度,支持建設一批承載大項目、大產業、大集群的專業化園區、省產業園等工業集聚區。
這份文件還明確,開發投資未完成出讓合同約定開發投資總額25%的國有工業項目用地,涉及轉讓建設用地使用權的,可先簽訂轉讓合同,辦理不動產預告登記,待開發投資總額達到法定要求時,再依法辦理不動產轉移登記。
同時,我省將進一步降低“工業改工業”門檻,支持工業項目使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2009年12月31日前已建設使用,規劃用途為工業,且確需實施升級改造的現狀工業用地,可按規定納入“三舊”改造標圖建庫範圍,不受上蓋物占地比例限製。
在引導工業項目集聚發展方麵,《若幹措施》還提出要推動工業項目入園進區,支持中小微企業集聚發展,推動二三產業融合發展。新建工業項目和經批準實施異地搬遷的工業項目,原則上應當進入開發區或產業園區生產建設;加快實施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攻堅行動,“關停並轉”一批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後土地規模較大、產業發展基礎較好的村鎮工業集聚區可規劃建設省產業園。
接下來,我省將建立工業用地用房供需服務平台,進一步規範價格管理,探索建立信用約束機製,將國有工業用地有償使用合同、項目監管協議履約情況等納入信用管理,依法依規認定相關市場主體失信信息。
■名詞解釋
什麼是“標準地”?
“標準地”指根據不同行業分類,在供地條件中設定固定資產投資強度、容積率、畝均稅收、就業貢獻、研發經費投入強度等控製指標,並結合區域評估結果和規劃要求,在同一區域內按照統一的標準進行供應和監管的國有工業用地。也就是說,土地出讓時,就已經把投資、稅收、能耗等標準予以明確,企業拿地前已經知道該地塊的使用要求和標準。這不僅能夠有效約束建設和生產過程中的汙染行為,還能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活力,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標準地”的控製指標體係由省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負責牽頭製定。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依據“標準地”控製指標體係、區域評估結果及相關規劃要求,綜合確定合理可行的規劃條件及控製指標,納入供地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