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全麵加強鄉村小規模學校和鄉鎮寄宿製學校建設的實施意見》(下稱《意見》),提出全麵加強兩類學校建設和管理,進一步健全兩類學校經費投入與使用管理製度,均衡配置城鄉教師資源,按標準化要求完成兩類學校達標建設,補齊兩類學校短板,確保到2020年兩類學校辦學條件達到省定標準要求。
明年秋季開學前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要達標
根據《意見》,鄉村小規模學校指學生數不足100人的村小學和教學點。
《意見》提出,要統籌規劃農村學校布局。縣級人民政府要結合本地人口分布、地理特征、交通資源等,統籌縣域教育資源,有序加強城鎮學校建設,積極消除城鎮學校大班額;統籌鄉村小規模學校、鄉鎮寄宿製學校和鄉村完全小學布局,製訂完善農村義務教育學校布局規劃;科學編製未來3年農村寄宿製學校建設專項規劃,確定分年度建設目標和實施計劃。
各地在組織編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鄉規劃時,應當為兩類學校建設預留充足空間,非營利性學校所需用地指標由省統籌解決。布局規劃中涉及到小規模學校撤並的,由縣級人民政府因地製宜確定。對已經撤並的小規模學校,由於當地生源增加等原因確有必要恢複辦學的,要按程序恢複。
同時,要深入推進標準化建設。全麵開展鄉村小規模學校基本辦學條件達標建設,確保2019年秋季開學前,全省鄉村小規模學校辦學條件達到義務教育標準化學校的標準要求。要因地製宜做好生源極少的鄉村小規模學校的撤並工作,吸引鄉村小規模學校學生集中到寄宿製學校就讀。
要紮實推進寄宿製學校建設。各地要根據寄宿製學校建設專項規劃和實際需要,通過多種方式增加寄宿製學校學位,滿足偏遠地區學生和留守兒童的寄宿需求。完善寄宿製學校建設,配齊配足各類生活衛生設施,學生宿舍應保證一人一床。
推動建立省、市、縣三級教師周轉編製製度
《意見》還要求大力加強教師隊伍建設。完善編製崗位管理,推動建立省、市、縣三級教師周轉編製製度,加大教職工編製統籌配置和跨區域調整力度。調整分配學校編製和專業技術崗位要向兩類學校傾斜。對小規模學校要按照生師比與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編製;對寄宿製學校應根據教學、管理實際需要,通過統籌現有編製資源、加大調劑力度等方式適當增加編製。對鄉村教師評聘職稱(職務),在發表論文、課題、外語成績、計算機成績等方麵不作剛性要求。
鄉村教師任教3年以上、經考核表現突出並符合條件的教師,同等條件下優先評聘。在鄉村任教累計滿25年且仍在鄉村學校任教的教師,聘用專業技術崗位時不受崗位數限製。
同時,要保障鄉村教師待遇。依法依規保障鄉村教師工資福利待遇,為鄉村教師繳納住房公積金和各項社會保險費,確保鄉村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不低於城鎮教師平均工資福利待遇水平。進一步完善山區和農村邊遠地區學校教師生活補助製度,突出差別化補助政策,分類分檔進行補助,重點向艱苦邊遠地區傾斜。加大艱苦邊遠地區鄉村教師周轉宿舍建設力度。
此外,要從推進學區化管理、提升育人水平、推進“互聯網+教育”發展、加強控輟保學、保障學生就學安全、推進對口支教幫扶等方麵全麵提升學校辦學水平。
《意見》還明確,要加強經費保障。鄉鎮寄宿製學校建設所需資金實行省級補助、市縣統籌,省財政對經濟欠發達地區給予重點支持。完善扶貧助學工作機製,落實農村家庭經濟困難寄宿學生生活費資助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