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務公開 > 政策解讀 > 國內政策速遞

高校校級團委須單獨設置

時間 : 2016-11-22 09:02:00 來源 : 南方日報網絡版
【打印】 【字體:

  近日,共青團中央、教育部聯合印發《高校共青團改革實施方案》,在共青團改革大局中推進高校共青團改革創新,切實加強和改進高校共青團各項工作和建設。

  方案從五大方麵、十五個領域提出了改革措施。方案提出,落實和完善團的代表大會製度,嚴格執行校級和院係團的代表大會定期召開製度,提高基層團支部、非團學幹部的團員學生和青年教職工的代表比例。

  在改革完善團幹部選用培養製度方麵,方案提出,在高校校級及院係級團組織普遍建立從青年教師和學生中選任掛職、兼職副書記的製度;逐步完善高校團幹部校內轉崗和校外流動的製度安排。

  方案還提出,將團的建設納入高校黨的建設總體格局,將共青團工作作為檢查考核高校(院係)黨建工作的重要內容,占比不低於10%,高校黨委每年至少召開1次專題會議研究團的工作,高校團委書記為黨員的作為高校黨委委員候選人提名人選,將“推薦優秀團員作入黨積極分子人選”作為高校基層團組織的重要工作職責;優化資源條件保障機製,支持團組織按照團章獨立自主地開展工作,高校校級團委須單獨設置,已經合並或歸屬其它部門的必須予以糾正,高校團委的領導職數、專職幹部編製數根據學校規模和工作需求合理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