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等四部委日前聯合發文,要求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提出構建鄰利型服務設施,實現共享發展。
住建部、國家發展改革委、國土資源部和環境保護部聯合發布的《關於進一步加強城市生活垃圾焚燒處理工作的意見》提出,要加強焚燒設施規劃選址管理。項目用地納入城市黃線保護範圍,規劃用途有明顯標示。
《意見》提出,優先安排垃圾焚燒處理設施用地計劃指標,地方國土資源管理部門可根據當地實際單列,並合理安排必要的配套項目建設用地,確保設施同步或超前落地建設。設施選址應符合相關政策和標準的要求。
《意見》要求,建設高標準清潔焚燒項目。同時對現有垃圾焚燒廠提出了要針對技術工藝、設施設備運行管理中的問題開展專項整治,對整治後不能達標排放的將依法關停處理要求。
《意見》強調,要全麵加強監管,接受公眾監督。焚燒廠運行主體要向社會定期公布運行基本情況,公示汙染物排放數據,社會單位和公眾可依法依規參與焚燒廠規劃建設運行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