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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促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解讀

時間 : 2021-08-16 10:00:41 來源 : 廣東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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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推動高質量發展的重要論述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新發展理念,提升建築產業現代化水平,促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鞏固我省建築業支柱產業、綠色產業地位,加快建設建築強省,我省出台了《廣東省促進建築業高質量發展的若幹措施》(以下《若幹措施》)。現就《若幹措施》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若幹措施》製定背景和目的

  建築業是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近年來,在省委、省政府的堅強領導下,我省建築業持續快速發展,市場環境不斷優化,產業規模不斷擴大,綜合實力不斷增強,各項主要指標位居全國前列。2020年我省完成建築業增加值4651.50億元,同比增長7.5%,增速高於同期地區生產總值5.2個百分點,有力促進經濟平穩增長;完成建築業總產值1.84萬億元,同比增長10.8%,占全國建築業總產值的7.0%,產值規模居全國第三;全省建築業企業期末就業人員341.69萬人,占全國的6.3%,有力保障穩崗就業;全省建築業企業簽訂合同額5.19萬億元,同比增長15.7%,持續發展後勁足。

  但我們也應清醒看到,我省建築業發展仍存在一些短板和不足。一是政策供給力度不大,特別是建築科技創新和培育龍頭骨幹企業方麵的激勵、扶持政策較為缺乏;二是建造方式和工程組織模式現代化程度不高,裝配式建築、綠色建築比例較低,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谘詢發展相對不足;三是企業核心競爭力不強,特級資質企業和中國建築百強企業數量落後於其他建築強省;四是市場秩序仍不夠規範,串通投標、轉包掛靠、違法分包、惡意拖欠農民工工資等問題亂象依然存在。

  推動高質量發展是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確定發展思路、製定經濟政策、實施宏觀調控的根本要求。近年來,省委、省政府堅決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提出的“在構建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體製機製上走在全國前列”的要求,強調要聚焦落實新發展理念,牢牢把握高質量發展主題,加快從“有沒有”轉向“好不好”。隨著以國內大循環為主體、國內國際雙循環相互促進的新發展格局逐步形成,“雙區”建設、“雙城聯動”、打造新發展格局戰略支點、推進橫琴和前海兩個合作區建設等重大戰略全麵實施,新型基礎設施建設、新型城鎮化建設規模不斷擴大,以綠色化、工業化、信息化和標準化為特征的建築科技快速發展,工程總承包、全過程工程谘詢、投建營一體化等模式加快應用,我省建築業發展迎來了難得的曆史機遇。

  因此,省政府製定《若幹措施》,既是貫徹落實國家和省高質量發展決策部署的必然要求,也是我省搶抓建築業發展機遇,加快優化全鏈條產業結構布局,提升建築工程品質和建築產業現代化水平的客觀需要,對於鞏固我省建築業支柱產業地位、加快建設建築強省有著十分重要的意義。

  二、《若幹措施》主要內容

  《若幹措施》堅持問題、目標、結果導向,提出了完善建築產業體係、升級建造方式、健全工程質量安全體係、增強建築業企業競爭力、支持建築業走出去、優化發展環境等六部分18項具體政策措施,構建了我省建築業高質量發展實施路徑:

  (一)完善建築業產業體係。一是高起點引領建築業發展,著力引導建築業企業抓住“雙區”建設和“一核一帶一區”建設等重大戰略機遇,積極拓展業務範圍,向“投建營一體化”轉型。二是優化建築業區域產業布局,建成一批產業基地和產業園區,打造以設計、施工、研發為核心,覆蓋建造全過程產業鏈的建築產業集群。

  (二)升級建造方式。一是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開展裝配化裝修試點示範,積極發展成品住宅和推動建築工業化技術發展,推進新型建築工業化。二是加大新技術集成應用,推動建築信息模型(BIM)技術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礎平台的深化應用,並加強“機器代人”等應用場景建設,大力推行智能建造。三是通過推進既有民用建築綠色化改造、新建建築落實綠色建築等級要求、推進綠色建材產品認證及生產應用,發展綠色建築。四是政府項目帶頭實施工程總承包,大力培育全過程工程谘詢,實施新型工程組織管理模式。五是發揮工程設計先導和創新引領作用,發展建築評論,探索AI技術和BIM技術在施工圖審查的應用,提升勘察設計綜合品質。六是支持企業加強建築科技研發投入,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和企業技術研發中心,鼓勵行業協會按規定設立建築科技創新獎項,推動科技創新。

  (三)健全工程質量安全體係。一是健全工程勘察設計質量定期抽查機製,推進“智慧工地”“平安工地”建設,加強建材質量管理和探索建立房屋安全監測預警機製,加強工程質量安全監管。二是通過按標準落實工程優質費、強化標準工期基礎性作用以及發揮政府工程、龍頭骨幹企業先行示範作用等方式,創建優質工程。

  (四)增強建築業企業競爭力。一是實施建築業企業培育計劃、指導幫扶企業提升資質並積極引進實力強的建築業企業落戶省內,培育龍頭骨幹企業。二是繼續開展省工程勘察設計大師認定,並通過強化企業培訓主體責任、加強產業工人訓練基地建設、改革建築用工製度等方式,增加產業人才供給。

  (五)支持建築業走出去。一是抓好粵港工程項目合作試點、探索編製灣區工程建設團體標準,試行港澳工程建設管理模式,推動粵港澳深度合作。二是建立建築業產業聯盟,推動設計、施工、設備、技術和服務輸出,爭取創辦中國(廣東)國際工程交易會,扶持開拓國內外市場。

  (六)優化發展環境。一是優化工程造價和招標投標製度,探索發布工程造價指標指數,實施招標人首要責任製,探索設計招標改革,並推進實現工程招投標活動智慧監管。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支持推動建築業企業掛牌上市、發行債券,引導金融機構開發適應建築業特點的金融產品、簡化貸款手續、創新擔保方式和信貸業務。三是規範支持中小(民營)企業發展,全麵清理政策壁壘,規範信貸、助貸、增信環節收費行為,降低企業綜合融資成本。四是強化市場監管,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抽查和“互聯網+監管”模式,持續加強建築市場從業主體行為監管,並紮實推進施工過程結算、健全守信激勵失信懲戒機製,加強建築行業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