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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推動能源科技創新
促進能源產業發展的實施意見
粵辦函〔2024〕315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有關單位: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快規劃建設新型能源體係的決策部署,深入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大力推動產業和科技互促雙強,加快培育和發展新質生產力,助力我省新型能源體係建設,經省人民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發展目標
以企業為主體、市場為導向、產學研相結合,聚焦“明方向、增活力、出成果、高轉化、助產業”精準發力,加快組織實施一批科技創新項目,轉移轉化一批高價值成果,全麵塑造我省能源科技創新新優勢,加快建設以科技創新為引領的新型能源產業體係。到2027年,適應能源高質量發展的能源科技創新體係進一步健全,協同創新更加高效,能源重點領域的關鍵技術、核心裝備和重要部件研發取得突破,自主創新能力顯著增強,將我省加快打造成為具有全球影響力的能源產業科技創新中心。
二、重點任務
(一)加強統籌引導。
1. 強化工作統籌。以廣東省能源綠色低碳轉型、碳達峰碳中和、製造業當家、加快發展新質生產力等需求為導向,科學謀劃能源產業科技創新實施路徑,加強頂層設計,強化部門協作,促進社會力量協同,健全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體係,完善工作管理機製,加快構建“基礎研究+技術攻關+成果轉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撐”全過程創新鏈,進一步提升能源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支撐建設新型能源體係。(省能源局、科技廳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2. 研判重點攻關方向。研判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重點領域和攻關方向,製定引導能源產業科技創新政策,重點推進先進可再生能源發電及綜合利用技術、安全高效核能技術、綠色高效化石能源開發利用技術、節能減排技術、新型電力係統及其支撐技術、數字化智能化應用、新型能源體係機製和模式創新等七大領域的創新研究。(省能源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3. 實施創新需求聯動管理。建立廣東省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項目庫,結合產業科技創新需求,遴選優質項目入庫,並實行滾動管理。組織開展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重點工程遴選,對重點工程給予重點扶持,支持申報國家和省重大科技專項。支持“鏈主”企業、龍頭領軍企業聯合科研機構、高校和相關企業,圍繞重點攻關方向,組建創新聯合體,開展跨領域、跨學科聯合攻關,以一體化和跨領域融合示範加速產業化進程。(省能源局、科技廳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生態環境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4. 建立健全谘詢評估機製。成立能源科技創新專家谘詢和評估委員會,完善運作機製,常態化組織開展谘詢、診斷和評價。充分發揮專家智庫的支撐作用,密切跟蹤國內外能源科技創新重點方向和重大成果,提出能源科技創新研究建議,動態評估入庫項目實施成效。(省能源局牽頭,各有關部門參與)
(二)強化企業科技創新主體地位。
5. 發揮在粵總部企業“主力軍”作用。發揮國有企業的戰略支撐作用,引導在粵總部企業結合我省明確的重點領域,持續優化創新研究方向布局和創新資源配置,支持在粵總部企業聚焦主營業務和發展需要,進一步加大創新投入,開展前瞻性、體係化新技術應用研究,推動實施前沿趨勢性、戰略支撐性試點示範工程,支持建設全國重點實驗室、國家能源創新研發平台、產業創新中心、製造業創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省能源集團,南方電網公司、中國廣核集團等部門、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6. 發揮行業龍頭企業駐粵機構“橋頭堡”作用。引導行業龍頭企業駐粵機構增加研發投入,積極承接和參與麵向能源科技前沿的國家重大戰略任務,積極爭取企業總部研發機構遷移到我省或設立分支機構,聯合省內創新主體、創新平台開展技術研發,針對能源領域新技術、新模式、新業態開展場景拓展和示範應用。(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國資委,有關能源企業按職責分工負責)
7. 發揮民營企業“生力軍”作用。支持有條件的民營企業牽頭承擔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重大技術攻關任務,向民營企業進一步開放重大科研基礎設施。鼓勵民營企業聯合各類研究機構申報入庫項目,推動創新成果轉化應用。積極支持並推動競爭力強、成長性好的民營企業打造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獨角獸企業,加快孵化更多龍頭領軍企業,打造能源產業新勢力。(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加快創新平台建設。
8. 提升創新平台創新效能。發揮國家級和省級能源創新平台引領作用,加快推動一批關鍵核心技術研發推廣,協同開展研發、設計和製造,加速創新技術產品開發與迭代升級。支持各類省級平台加快提升創新能級,積極爭創國家級平台。依托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等,加快培育一批能源理論研究、基礎應用研究和技術創新平台。(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9. 建設公共服務平台。支持建設一批能源科技創新檢驗檢測認證、試驗驗證、數據資源共享等基礎服務平台,規範服務型平台運行管理,推動重大科研基礎設施和大型科研儀器向社會開放共享。引導企業、研究機構等建設並強化能源產業中試服務功能,支持企業提供應用場景和試驗環境,搭建能源產品中試平台,帶動產品研發設計和驗證試驗,與產業鏈上下遊企業共同製定中試技術規則和服務標準,著力解決能源產品中試服務共性問題。(省發展改革委牽頭,省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市場監管局、政務和數據局、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四)加快推動創新成果轉化與應用。
10. 支持創新成果推廣應用。推動重點領域科技創新成果納入能源領域首台(套)裝備清單、首批次新材料清單、首版次軟件清單以及能源產業技術裝備推廣指導目錄,研究製定專項支持政策,加速產業化推廣。建立健全以支持創新為導向的考核評價體係,探索建立首台(套)裝備、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軟件推廣應用容錯機製,消除重大創新成果示範應用的障礙。鼓勵和引導高校、科研院所等按照先使用後付費方式把科技成果許可給企業使用,加快形成原創成果不斷湧現、創新成果有效轉化的創新生態。(省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應急管理廳、能源局、國資委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1. 加快多領域融合和示範應用。在深遠海海上風電、高效光伏、新型儲能、綠色氫能、先進核能、低成本二氧化碳捕集利用與封存(CCUS)等重點領域,遴選一批具有較強創新基礎、市場前景、先發優勢和後續產業帶動效應的示範工程,推動示範工程納入省級能源發展規劃和國家級示範工程,統籌推進示範工程落地實施。鼓勵跨領域交叉融合和創新應用,開展“能源+”機製創新和模式創新研究,促進能源與算力網絡、低空經濟、公路交通、軌道交通、航運、綠色建築等多能融合、多業態融合應用。結合“百千萬工程”實施,總結具有複製和推廣意義的試點經驗,探索能源行業助力“百千萬工程”新模式、新路徑。(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交通運輸廳、農業農村廳、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五)培育壯大能源產業集群。
12. 前瞻布局未來產業。開展天然氣水合物、新一代核電、CCUS、海洋能、地熱能等領域基礎研究,重點突破大容量漂浮式海上風電、高性能儲能電池、高效光伏、低成本可再生能源製氫(氨、醇)、生物質能轉化利用、CCUS等核心裝備技術研發。引導創新平台和有條件的企業布局未來能源產業科技創新,探索打造一批未來能源技術示範應用場景。(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3. 培育壯大新興產業。有序推進清潔能源開發應用,適度超前布局充放電網絡、供氫網絡等新型能源基礎設施,重點提升風能、太陽能、新型儲能、氫能、智能電網、核能等戰略性新興產業裝備製造水平。以產業技術創新推動強鏈補鏈延鏈,打造國內領先、世界一流的新能源戰略性新興產業集群。(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住房城鄉建設廳、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4. 優化升級傳統產業。以綠色化數字化智能化協同創新推動傳統能源轉型升級,著力提升能源產業鏈現代化水平。聚焦傳統能源的清潔高效利用,重點推進油氣生產供應、煤炭清潔高效利用、清潔能源替代和能源數字化智能化應用等領域技術研發應用。圍繞能源產供儲銷用各環節,加速人工智能、區塊鏈、數字孿生、大數據與雲計算、物聯網、機器人、無人機等數智技術的創新應用,推進能源大數據平台建設,積極發展智慧電廠、智慧油氣、數字電網、能源數字化集成等數字能源產業。(省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廳、政務和數據局、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六)加強資源要素保障。
15. 加大財稅金融支持力度。落實國家關於企業研發費用加計扣除、基礎研究投入稅收優惠、科技成果轉化稅收減免等稅收優惠政策,推動普惠性政策應享盡享。積極爭取國家重點研發計劃等國家級資金支持,支持入庫項目申報省重點領域研發計劃等專項資金,建立財政投入為引導、企業投入為主體、金融資本為支撐、社會資本為補充的創新支持體係。推動能源產業的各類政府投資基金積極發揮資源整合和引導作用,帶動社會資本加大對早期項目的支持力度,促進創新成果加速轉化。鼓勵銀行、保險、證券等金融機構依法合規優化產品和服務,為能源技術攻關、能源科技成果示範應用、知識產權維護等提供融資和保險保障服務。(省委金融辦,省科技廳、財政廳、能源局,省稅務局、中國人民銀行廣東省分行、廣東金融監管局、廣東證監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6. 強化綜合激勵。對能源產業科技創新重點工程,通過“一工程一方案”精準定製支持措施,全力保障工程高效推進。支持對廣東省能源科技創新作出突出貢獻的企業和個人,按規定申報省科學技術獎、省工程谘詢獎等省級獎項。對能源產業科技創新實績突出的企業,在資源配置、項目納規、建設運營等方麵予以重點支持。(省能源局牽頭,省發展改革委、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17. 擴大國際能源科技交流合作。鼓勵在粵設立國際科技組織,優化高校、科研院所、科技社團對外專業交流合作管理機製。加快推動粵港澳能源科技交流合作,吸引全球高層次創新型人才來粵創新創業和交流合作。積極培育能源技術研發、技術管理、項目管理等方麵中青年骨幹人才,引進一批引領能源技術前沿、支撐能源工程建設的技術帶頭人和懂科技、精管理的複合型人才。(省教育廳、科技廳、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商務廳、能源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三、保障措施
建立健全多部門參與、目標明確、分工合理的能源科技創新協同推進工作機製,形成合力共同推進全省能源科技創新和產業工作。實行入庫項目進度監測、階段性成果評估、結題驗收、成果應用登記、後評價等全過程監測,統籌做好入庫項目及其示範應用的資源要素保障。充分利用各類媒體平台和各種形式的能源科技創新成果推介會,加大科技創新成果的宣傳和推廣力度。(省委宣傳部,省發展改革委、教育廳、科技廳、工業和信息化廳、自然資源廳、生態環境廳、能源局、林業局等部門按職責分工負責)
省政府辦公廳
2024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