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政務公開 > 公示公告

yabo 11选5 選調5名優秀大學生

時間 : 2020-12-03 18:44:00 來源 : 廣東組織工作網
【打印】 【字體:

圖片1.png

  根據公務員法、公務員錄用規定和《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精神,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決定,麵向部分高校選調一批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到我省各級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下同)工作。現就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選調職位

  全省共計劃選調應屆優秀大學畢業生1829名,報考者可通過廣東組織工作網(https://www.gdzz.gov.cn)、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http://hrss.gd.gov.cn)、廣東人事考試網(http://rsks.gd.gov.cn)或“粵省事”“粵講粵政”微信公眾號查閱具體的選調機關、職位、人數和報考資格條件。具體職位信息見《廣東省2021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職位表》(附件1)。

  二、選調對象和高校範圍

  選調對象為部分國內高校2021年全日製大學本科(學士)以上學曆(學位)應屆優秀畢業生,以及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期間取得學位並完成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曆、學位認證的部分國(境)外知名高校優秀全日製大學畢業生。

  報考者需以最高學曆(學位)報考。報考者最高學曆畢業證書、學位證書應於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國(境)外知名高校畢業生還應在2021年9月30日前取得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境外學曆、學位認證函。

  省直、市直單位和副省級城市的區直單位選調範圍為部分國內一流大學建設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國(境)外知名高校畢業生(附件2的第一、二類高校)。縣(含縣級市、市轄區,下同)直單位和鄉鎮(含街道,下同)選調範圍為部分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和省內高校應屆畢業生以及國(境)外知名高校畢業生(附件2的第一、二、三、四類高校)。

  定向培養、委托培養、在職培養以及專升本、網絡學院、成人教育學院、獨立學院、民辦分校的應屆畢業生不列入選調對象範圍。

  三、選調條件

  符合公務員法等規定的基本條件,且應具備以下條件:

  (一)政治素質好,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牢固樹立“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誌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於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

  (二)學習成績優良,作風樸實,誠實守信,吃苦耐勞,身心健康,有較好的人際溝通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

  (三)本科生24周歲以下(1995年12月4日後出生)、碩士研究生27周歲以下(1992年12月4日後出生)、博士研究生30周歲以下(1989年12月4日後出生),具有參軍入伍經曆的年齡要求放寬3歲。

  (四)符合崗位要求的其他條件。

  同等條件下優先選調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優秀學生幹部、獲得校級以上獎勵人員、具有參軍入伍經曆的大學畢業生。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和品行存在問題,或者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不得作為選調對象。

  四、選調程序

  (一)報名、推薦和資格初審。采取網絡公開報名,報考者可登錄報名係統(http://ggfw.gdhrss.gov.cn/yxks)誠信報考。報名時間為2020年12月4日9︰00至12月9日16︰00,程序如下:

  1.報名。報考者通過《廣東省2021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職位表》查詢職位信息,隻能選擇一個職位進行報名,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職位。

  2.推薦。報考前,報考者需填寫《廣東省2021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推薦表》(附件3),並由所在院係或學校就業指導部門、學校學生工作部門中的任一部門審核蓋章,國(境)外留學回國人員由中國留學服務中心、留學生人員聯誼會等官方認可的單位或有關黨組織的任一組織(單位)審核蓋章。

  3.網上注冊和報名確認。報考者登錄報名係統進行網上注冊,準確齊全填寫報考信息,上傳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麵證件電子照片,以及審核蓋章後的《廣東省2021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推薦表》電子圖片(須為JPG格式)。報考者填寫報考信息後應及時確認,逾期不確認的,視為自動放棄資格。

  4.資格初審。報名係統將對報考者提交的報名登記表進行初審。在報名截止前,報考者可改報其他職位。

  5.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後,報考者可於2020年12月16日9︰00後登錄報名係統下載打印準考證。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選調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報考者參加筆試、資格審核、麵試、體檢等環節時,需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二)筆試。筆試共2科:綜合行政能力測驗、思維能力測驗,各占筆試成績的50%,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2位。筆試時間為12月20日,在北京、南京、武漢、廣州等4市設置考點,報考者報名時需選擇筆試地點。筆試不設開考比例。筆試具體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詳見準考證。筆試結束完成閱卷後公布成績和合格分數線。報考者可憑身份證號碼和準考證號碼登錄報名係統查詢。

  (三)資格審核。根據筆試成績由高到低按具體職位招錄人數1︰3的比例在筆試成績合格報考者中確定麵試人選,對入圍麵試人選進行網上資格審核。筆試合格報考者達不到規定比例的,按實際合格人數確定麵試人選。資格審核由省直選調機關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重點審核報考者的年齡、專業、學曆、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和推薦意見等事項。如有未通過資格審核的,可按筆試成績依次遞補。

  報考公安、戒毒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核後,還須進行體能測評。具體測評的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通知。體能測評不組織補測,不合格的,不能參加麵試。

  (四)麵試。采取無領導小組討論或結構化麵試等方式進行,部分職位還需進行專業測試。麵試(專業測試)前可開展麵談,了解報考者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職位匹配等方麵情況以及在校期間表現。麵試時間在2021年1月上中旬,每個職位的麵試考點在《廣東省2021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職位表》中已明確,具體時間、地點另行通知,請報考者務必保持手機等聯係方式暢通。專業測試由省直選調機關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

  (五)體檢和考察。具體由省直選調機關和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組織實施。體檢人選按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等額確定。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50%、麵試50%合成;有專業測試的,考試綜合成績按筆試30%、專業測試30%、麵試40%合成,考試綜合成績四舍五入保留小數點後3位。考試綜合成績未達到劃定合格分數線的,或任一科目缺考的,均不能列為體檢人選。體檢按公務員考錄的有關規定執行。體檢合格的報考者確定為擬錄用考察人選。

  考察突出政治標準,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職位的適合程度進行全麵考察,深入了解政治忠誠、政治定力、政治擔當、政治能力、政治自律等方麵的情況,注重考察工作實績,強化專業素養考察,加強作風和廉政情況考察,堅決杜絕政治傾向有問題、道德品行不端正、廉潔操守不過關的人員進入機關。

  (六)公示和錄用。考察合格的,確定為擬錄用人選,公示時間為5個工作日。公示無反映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按規定程序和權限辦理錄用手續。國內2021年應屆畢業生應簽訂三方就業協議。辦理錄用手續後選調機關及時發送錄用通知書,並可根據需要提供崗位實習鍛煉,待報考者取得學曆(學位)證書後再安排正式報到。

  報考職位組(包括2個以上不同的具體崗位)的報考者,待錄用時按照考試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在所報考職位組中選擇一個具體職位(不得挑選錄用後即構成回避關係的職位)。

  (七)加強培養鍛煉。省、市、縣組織部門跟蹤培養,錄用後及時組織崗前培訓。嚴格按照《廣東省選調生工作辦法(試行)》進行培養鍛煉。省直單位錄用的選調生試用期滿考核合格後,安排到基層鍛煉2年,一般先到村任職1年,再到廣東省沿海經濟帶東西兩翼地區和北部生態發展區本係統的縣直單位工作1年。其他選調生錄用後一般直接安排到村任職2年進行基層鍛煉。完成基層鍛煉後返回選調單位工作。

  五、其他事項

  (一)報考者應誠信報考,如實填報信息、提供有關證明材料。資格審查貫穿選調工作全過程,在選調各環節發現報考者弄虛作假或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均可以取消其選調資格。

  (二)本次選調對報考者不收取任何費用,不舉辦或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也不指定任何參考用書和資料。

  (三)在選調組織實施過程中,將根據考點所在地區疫情風險等級以及所在地區疫情防控有關政策要求,落實防疫措施,必要時將對有關安排進行適當調整或終止受疫情影響地區報考者選調程序,請廣大報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四)本公告及其附件的“以上”“以下”“以前”“以後”均包含本級基數。


  附件:1.廣東省2021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職位表

     2.廣東省2021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高校範圍

     3.廣東省2021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推薦表

     4.報考指南

     5.各選調單位谘詢電話

     6.專業參考目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