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第1期

2023年01月15日出版

首頁 > 政務公開 > 省政府公報 > 2023年 > 第1期
【打印】 【字體: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廢止部分經省政府

同意印發的價格管理文件的通告

粵發改規〔2022〕12號


  根據《yabo 11选5 關於印發<廣東省定價目錄(2022年版)>的通知》(粵府辦〔2022〕5號)、《廣東省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廣東省“十四五”時期深化價格機製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粵發改價格〔2021〕470號)等文件精神,經商省有關部門並報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決定廢止《廣東省物價局關於規範全省城鎮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的通知》(粵價〔1997〕24號)等8份價格管理文件。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附件:廢止的部分經省政府同意印發的價格管理文件目錄


廣東省發展改革委

2022年11月3日


附件


廢止的部分經省政府同意印發的價格管理文件目錄


1.jpg

手機閱讀

打印

下載、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