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bo 11选5 印發《關於綜合施策
解決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和曆史遺留問題
推動土地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
工作方案》的通知
粵府辦〔2020〕22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關於綜合施策解決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和曆史遺留問題推動土地管理工作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已經省委、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自然資源廳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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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8月31日
關於綜合施策解決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和
曆史遺留問題推動土地管理工作
健康發展的工作方案
為深入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耕地保護係列重要論述精神,有效解決我省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和曆史遺留問題,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推動我省土地管理工作健康發展,製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深入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堅持最嚴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製度,聚焦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屢禁不止、程序性違法用地比例較大、耕地占補平衡落實難、土地利用重增量輕存量等問題,強化耕地數量、質量、生態“三位一體”保護,完善耕地保護體製機製,落實“藏糧於地、藏糧於技”戰略,為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我省高質量發展構築堅實的資源基礎。
(二)工作目標。堅持開源節流、疏堵結合、獎懲並舉、標本兼治,通過綜合施策,全麵遏製違法違規占用耕地勢頭,實現違法違規占用耕地麵積逐年下降,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耕地保護任務,穩妥解決有關曆史遺留問題,建立健全長效機製,推動我省土地管理工作健康發展。
二、重點任務
(一)牢固樹立新發展理念,切實強化耕地保護意識。
1.增強節約集約用地責任感,樹立嚴守耕地紅線的大局觀。各級黨委、政府要充分認識耕地保護的極端重要性,進一步增強工作責任感和緊迫感,堅持節約優先、保護優先,自覺把耕地保護工作擺到重要位置來抓,建立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部門協同、公眾參與、上下聯動的共同責任機製。組織舉辦市縣級領導幹部自然資源管理專題培訓班,提高領導幹部依法依規、科學規範管理自然資源的意識和能力。創新耕地保護宣傳方式和手段,大力宣傳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製度和最嚴格的節約用地製度工作成效。結合“全國土地日”“世界地球日”等主題日,探索開展創意新、主題好、形式活、影響大的耕地保護主題宣傳活動,努力營造全民保護耕地的良好氛圍。
(二)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和用途管製,嚴格控製新增建設占用耕地。
2.強化國土空間規劃管控。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科學布局生態、農業、城鎮空間,劃定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製線,統籌謀劃重大項目空間布局,推動項目建設少占或不占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按照“多規合一”實用性的要求,開展村莊規劃優化提升試點工作,統籌安排鄉村建設用地布局,2020年至少完成50個試點村莊規劃優化提升。
3.嚴格保護永久基本農田。按照一定比例將達到質量要求的耕地依法劃入永久基本農田,實行特殊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變用途。強化國土空間用途管製,除國家規定的重大建設項目外,其他建設項目一律不得占用永久基本農田,按規定占用永久基本農田的,要嚴格按照“數量不減、質量不降、布局穩定”的要求進行補劃。
4.規範設施農業用地管理。製定出台關於加強和改進設施農業用地管理的實施意見,合理界定設施農業用地範圍和用地規模,堅決防止以發展設施農業為名擅自將耕地等農用地改為非農建設用途、違法違規占地建房。對符合規定條件的設施農業用地,進一步簡化備案程序,提高用地取得及備案效率。
(三)盤活利用存量土地,有效減少新增建設占用耕地。
5.實施珠三角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攻堅戰三年行動。以“工改工”為主攻方向,建立健全促進村鎮工業集聚區升級改造的體製機製,出台三年行動方案等配套政策文件,係統協同高效推進集聚區土地盤整、產業再造、環境整治、安全管理等工作。至2022年底,珠三角地區實施改造麵積達到3.6萬畝以上。
6.盤活利用存量工業用地。按照自然資源部關於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的部署,製訂推進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試點工作方案,圍繞降低“工改工”改造成本、建立規劃保障機製、支持實施連片改造等方麵進一步完善配套政策,明確重點工作任務,充分調動各方積極性,實事求是分類盤活,促進珠三角地區存量工業用地改造,實現從存量拓空間、從集約增效益。適時總結推廣粵港澳大灣區的先進經驗做法,縱深推進粵東西北地區存量工業用地盤活利用。
7.加快處置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嚴格落實建設用地“增存掛鉤”機製,大力推進批而未供、閑置土地處置,建立閑置土地處置台賬,逐宗核實土地閑置原因,逐宗製定處置方案,實行掛賬銷號,確保完成國家下達的工作任務。
(四)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減少程序性違法用地。
8.深化用地審批製度改革。完善承接國家授權和委托用地審批權配套政策措施,加強用地審查審核隊伍建設,優化用地審批係統,適時開展省管權限用地審批職權委托實施評估,進一步提升用地審批效率。推動構建“全鏈條跟進、全流程提速、全方位服務”的資源保障機製,探索實施用地用林用海一體化審批,深入推進規劃用地“多審合一、多證合一、多測合一、多驗合一”。積極爭取自然資源部支持,推進重大線性建設項目、省級立項的重大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控製工期的單體工程、因工期緊或受季節影響急需動工建設的其他工程建設用地審批改革。加快製定公布全省征收農用地區片綜合地價,保障被征地農民土地財產權益。
(五)全麵落實“嚴起來”要求,從嚴遏製違法違規占用土地特別是占用耕地行為。
9.堅決查處違法占用耕地行為。積極穩妥有力有序有效推進農村亂占耕地建房問題整治工作,對增量問題采取“零容忍”的態度,對存量問題抓緊摸清情況、查清底數,科學製定方案,從實際出發,分步整治、分類處置。開展“全鏈條”嚴起來遏製違法用地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占用土地特別是占用耕地、占用永久基本農田行為,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建立健全“增違掛鉤”製度,對違法用地特別是違法占用耕地問題嚴重的地區,嚴格按照原監察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原國土資源部《違反土地管理規定行為處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部令第15號)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進行約談問責,並根據上一年度內違法用地情況,按一定比例凍結年度土地利用計劃指標。
10.完善土地執法監管共同責任製。建立完善土地行政執法機關與公安、司法行政、財政、審判、檢察機關之間的高效協作機製,規範涉土地案件處理程序,健全“裁執分離”中裁定、執行工作的銜接和問責程序,強化行政執法監督和檢察監督作用。探索將違法違規占用土地特別是占用耕地行為列為失信行為,將嚴重違法犯罪失信行為責任人列為聯合懲戒對象,推動相關部門依法依規采取聯合懲戒措施。加強農村宅基地管理,督促指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嚴格規範行使農村村民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行政執法權。充分發揮農村基層組織的主體作用,探索對農村集體土地實行網格化管理。對各級黨委、政府及其部門不作為、亂作為等情況,按有關規定嚴肅追責問責。
(六)大力挖掘耕地後備資源,破解耕地占補平衡難題。
11.全力推進墾造水田。加快墾造水田工作進度,2020年年底前保質保量完成30萬畝墾造水田任務。建立健全墾造水田項目後期管護機製,對全省已驗收的墾造水田項目持續跟蹤管護、提升地力、落實種植。統籌做好墾造水田項目後期管護資金保障,省財政按規定對墾造水田項目等補充耕地項目落實後期管護給予適當補助。探索省級指導、市縣主導、水田指標省市按一定比例分成的新模式,各地根據耕地占補平衡和現代農業發展需要並結合水利灌溉工程布局,製定年度墾造計劃,集中連片墾造水田。
12.積極拓寬補充耕地來源。開展全域土地綜合整治試點,統籌土地開發整理複墾、低效建設用地和農用地整治,調整優化永久基本農田布局,增加耕地麵積,促進耕地保護和土地節約集約利用。開展全省補充耕地後備資源潛力調查,將適宜開墾為水田或高質量等別耕地的地塊優先納入開發補充耕地及耕地提質改造範圍。將“十二五”以來實施的高標準農田建設項目範圍內適宜墾造為水田的地塊納入墾造水田範圍,拓寬補充耕地新路徑。
13.加強和改進耕地占補平衡管理。堅持以市場化方式顯化耕地特別是水田的資源價值,適當提高耕地占用成本,引導各類建設項目不占或少占優質耕地資源。研究完善省級統籌、集中墾造、跨省購買等多種模式下的利益分配及交易管理製度機製,實行差別化的耕地占補平衡管理方式,多途徑落實耕地占補平衡。
14.統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與新增耕地核定。結合全省耕地占補平衡需求,繼續開展高標準農田建設,到2020年年底建成高標準農田2556萬畝。統籌推進高標準農田建設與墾造水田等補充耕地項目新增耕地核定工作,形成的補充耕地指標在滿足本區域耕地占補平衡需求的前提下,可用於跨區域耕地占補平衡調劑。
(七)尊重曆史實事求是,妥善解決有關曆史遺留問題。
15.統籌解決複墾區掛賬問題。利用當前編製國土空間規劃的契機,結合第三次全國國土調查成果,對複墾區中現狀為建設用地的原則上全部落實建設用地規模,並將落實情況作為市縣級國土空間規劃的審批要點,推動解決複墾區問題。積極爭取國家支持,增加我省建設用地總規模,幫助解決複墾區建設用地規模掛賬問題。
16.推進解決補充耕地不實問題。統籌組織補充耕地核查工作,針對核查發現的問題,製定整改方案,因地製宜、分門別類明確整改措施,確保補充耕地指標真實可靠。紮實推進全省不實補充耕地整改工作,落實整改資金,強化後期種植管護,通過落實整改、土地綜合整治、跨縣域統籌調劑、申請跨省域國家統籌補充耕地等方式,多措並舉償還我省補充耕地指標欠賬。
17.加快解決農村不動產產權不清問題。統一開展全域農村不動產權籍調查,以“總登記”方式,對全省集體土地範圍內符合登記發證條件的宅基地使用權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權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及其地上建築物、構築物所有權進行統一確權登記,確保202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房地一體”農村不動產登記發證工作任務。
(八)健全耕地保護長效機製,充分調動各方保護耕地積極性。
18.加強耕地保護法治體係建設。健全完善耕地保護相關法規規章,推動修訂《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辦法》《廣東省基本農田保護區管理條例》《廣東省非農業建設補充耕地管理辦法》等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
19.加強耕地保護動態監管。充分運用信息化技術手段,強化耕地保護監督職能,建立健全耕地保護動態監管機製,全麵掌握耕地特別是永久基本農田持續變化情況,並重點對全省墾造水田、補充耕地項目後期管護情況進行專題監測,為管理決策及政策完善提供參考。
20.強化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嚴格按照《廣東省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及考核評分細則規定,組織對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進行考核。市縣人民政府要根據省的考核辦法,製定、修訂下一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辦法,與下一級人民政府簽訂年度耕地保護目標責任書,組織開展考核,並根據考核結果和工作成效予以獎勵或懲戒,壓實各級人民政府耕地保護主體責任。
21.完善耕地保護經濟激勵機製。根據國家下達的2035年耕地保護任務,結合我省實際合理分解下達各地級以上市耕地保有量和永久基本農田保護任務,探索實施“義務必盡、任務可調、代保有償、長期堅持”的耕地易地有償代保模式,進一步完善我省耕地保護經濟激勵製度。
三、工作要求
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加強耕地保護工作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落實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措施,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省土地管理改革協調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解決方案實施過程中的重大政策問題,定期對工作開展情況進行檢查指導,具體由省自然資源廳組織。各級黨委、政府要切實擔負起加強耕地保護的主體責任,政府主要負責人是第一責任人,要組織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履職盡責,充分調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農民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保護耕地的積極性,形成保護耕地合力。
附件:重點任務分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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