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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關於印發《廣東省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試行)》的通知

時間 : 2021-05-12 16:04:44 來源 : 本網 【字體: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我省地理空間數據管理,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將《廣東省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試行)》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自然資源廳和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反映。

  聯係人及電話:

  省自然資源廳 魏巍,020-83624815

  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 周桂軍,020-83134763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管理局

2021年4月23日


廣東省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加強地理空間數據管理,規範地理空間數據獲取、生產、更新、處理和歸集,促進地理空間數據的共享和應用,切實解決“重複建設”和“信息孤島”問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測繪法》《廣東省測繪條例》《廣東省政務數據資源共享管理辦法(試行)》等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結合我省實際,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的地理空間數據,是指帶有地理空間位置及其時態有關的自然、經濟和社會等信息,包括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和專題地理空間數據。

  第三條各級人民政府所屬機關、事業單位(以下稱行政機關事業單位)開展地理空間數據的生產、歸集、共享等活動,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地理空間數據管理應當遵循統籌管理、全麵歸集、統一標準、共享利用、保障安全的原則。

  第五條地理空間數據的生產、歸集、共享以及地理信息係統建設應當使用國家規定的統一空間基準及行政區域界線與代碼,執行國家和省規定的地理空間數據標準和規範。


第二章  職責分工


  第六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地理空間數據管理工作的領導和協調,統籌推進本行政區域的地理空間數據建設,將測繪地理信息事業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相關規劃體係及年度計劃,建立地理空間數據共建共享機製,保障相關工作經費。

  第七條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組織、指導、協調全省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的生產、歸集和共享等工作;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負責編製本地區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設規劃和年度計劃,組織采集和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建設和管理本級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和自然資源衛星應用技術中心節點。

  縣級以上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負責統籌推進地理空間數據的共享與應用,依托廣東省政務大數據中心歸集和共享地理空間數據及服務,建設和管理粵政圖平台。

  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負責生產、更新、管理本單位專題地理空間數據,無償提交在履行公共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責中形成的專題地理空間數據進行歸集,並享有無償使用其他單位共享的地理空間數據的權利。

  第八條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應當會同同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建立完善地理空間數據生產、歸集與共享的工作機製,推進地理空間數據的共建共享。


第三章  數據生產


  第九條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使用財政資金開展地理空間數據生產、處理以及應用相關工作,應當充分利用已有數據成果,不得重複建設;現有地理空間數據成果無法滿足專業工程需求,確需申請立項的,在項目立項前應征求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意見。

  第十條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負責會同同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編製全省遙感影像統籌目錄。列入遙感影像統籌目錄的數據,由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按行政區域範圍實行統一采購、統一生產、統一分發。

  對統籌目錄以外的遙感影像數據需求,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可按照第九條規定申請立項並實施。

  第十一條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結合自然資源衛星應用技術中心節點建設,統籌行政區域內遙感影像數據生產,避免重複建設。


第四章  數據歸集


  第十二條財政資金投入項目生產的地理空間數據成果,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在項目驗收完成後2個月內將成果提交至本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

  使用財政資金生產的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成果,下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在項目驗收完成後2個月內將成果提交至上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

  因特殊情況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地理空間數據歸集工作的,可以適當延期。

  第十三條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利用歸集的地理空間數據更新基礎地理信息數據。

  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提交的專題地理空間數據因建設、管理或者自然作用等發生變化的,應當及時更新並按要求歸集。

  第十四條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對提交的數據質量負責,歸集、更新的專題地理空間數據應當合法、完整、準確、規範。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對同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歸集專題地理空間數據提供技術指導。

  依法應當保密或者限製使用的地理空間數據,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在提交前應當注明密級、保密期限、限製範圍、定密依據等內容。


第五章  數據共享


  第十六條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負責擬定省地理空間數據共享目錄,通過省政務大數據中心發布並及時更新。

  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應在收到歸集的地理空間數據後1個月內發布數據目錄等相關信息。

  第十七條縣級以上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及時完成地理空間數據的共享工作。

  地級以上市已建成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的,應與粵政圖平台對接,實現省市數據互聯互通。

  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依托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通過互聯網提供公益性地圖服務。

  第十八條使用共享獲取的地理空間數據,應當注明數據來源,不得損害原權屬單位的合法權益。

  未經原權屬單位同意,不得擅自發布和公開所獲取的共享數據,不得利用共享數據從事經營性活動。


第六章  安全保障


  第十九條對涉及國家秘密的地理空間數據的傳輸、處理、提供、利用和管理,應當遵守保護國家秘密相關法律法規。

  第二十條縣級以上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會同本級安全、保密等主管部門,建立健全地理空間數據安全保密工作製度,建立地理空間數據安全審查機製。

  第二十一條省自然資源主管部門、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共同組織建立地理空間數據安全保障製度,指導、督促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做好在地理空間數據生產、歸集、共享、使用等各環節涉及的安全保障工作,定期開展地理空間數據共享風險評估和安全審查。

  第二十二條申請使用地理空間數據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應當具備與數據密級相應的保管條件,按照網絡安全和數據安全管理規定使用地理空間數據。


 第七章  監督管理


  第二十三條  縣級以上yabo2018柏林赫塔 數據主管部門、自然資源主管部門,應當對同級行政機關事業單位的地理空間數據管理工作進行評估,定期通報評估結果。

  第二十四條  各行政機關事業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本級人民政府責令改正,並視情況進行通報批評;情節嚴重的,由有權機關對相關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擅自利用財政投入的地理空間數據從事經營性、盈利性活動;

  (二)未采取有效的安全和保密措施,致使地理空間數據丟失、損壞或者失密泄密。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下列用語的含義:

  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是指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提供基礎底圖服務和空間基準服務的數據,包括:數字線劃圖、數字高程模型、數字正射影像圖、數字柵格地圖、實景三維等各類基本比例尺地圖及新型基礎測繪成果,涵蓋測量控製點、水係、居民地及設施、交通、管線、境界與政區、地貌、植被與土質等要素。

  專題地理空間數據:是指為滿足自然資源、農業、交通、水利、林業、生態環境等行業需求,形成和產生的與地理空間位置和範圍密切相關的數據,通常以基礎地理信息數據為基礎產生,著重表示一種或者數種自然、經濟和社會要素。

  遙感影像數據:通過非接觸性的探測技術,在天、空、地、海等不同平台上,搭載光學、微波等類型傳感器,獲取的包括可見光、多光譜、(超)高光譜、雷達等數據以及利用測繪地理信息技術加工處理形成的其他遙感影像成果。

  空間基準:包括大地基準、高程基準、深度基準和重力基準,為地理空間數據的采集和生產提供統一的起算麵和參考係。

  粵政圖平台:是指廣東省自然資源和空間地理基礎信息庫及公共支撐平台,是全省統一的地理空間數據服務發布平台,運行於電子政務外網環境,實現全省各級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地理空間數據的共享利用以及基於地理空間數據的應用服務與業務協同。

  地理信息公共服務平台:簡稱“天地圖”,是自然資源部主導建設的網絡化地理信息共享與服務門戶,集成了來自國家、省、市(縣)各級自然資源主管部門,以及相關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等的地理信息公共服務資源。

  第二十七條本辦法自2021 年6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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