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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曝光3起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典型案例,8人被警方刑拘

信息來源:廣州日報
時間:2024-01-19 1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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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歲末年初,煙花爆竹已進入生產經營旺季。為有效防範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切實加強春節前後煙花爆竹安全監管工作,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連日來,東莞全市應急管理係統持續開展煙花爆竹“打非治違”專項整治行動,重拳打擊涉及煙花爆竹違法行為,使全市持續保持煙花爆竹“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形成強大震懾。      

  自行動開展以來,東莞全市應急管理係統共出動執法人員1804人次,搗毀非法儲存經營(流動商販)窩點178個,查處非法煙花爆竹約36.536噸,公安機關刑事拘留8人。

  案例一:

  一鐵皮棚存放有1565箱約12噸煙花爆竹

  2023年12月22日,東莞市應急管理局虎門分局(下稱“虎門分局”)專職安全員對虎門鎮沙角社區工業園區重點場所進行日常巡查,巡查至虎門鎮同福路2號附近發現一處鐵皮棚存放有大量煙花爆竹,涉嫌非法儲存煙花爆竹。專職安全員迅速將情況上報。虎門分局執法人員立即連同虎門公安分局前往現場處理。

  

  虎門分局執法人員將相關煙花爆竹進行了現場封存。經現場清點,該場所共儲存煙花爆竹共1565箱,合計約12噸。因該工棚內不具備存儲煙花爆竹的安全條件。執法人員現場製作了《現場檢查記錄》《先行登記保存證據通知書》等相關材料。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的有關規定,將發現的煙花爆竹及相關線索移交公安部門依法立案查處。

  案例二:

  856箱煙花爆竹存放在居民集中區倉庫

  一當事人涉嫌危險作業罪被立案調查

  2023年12月28日晚,東莞市應急管理局常平分局(下稱“常平分局”)收到一則舉報投訴信息,反映位於常平鎮麥元村賢昌街15號倉庫內存放大量煙花爆竹,涉嫌非法經營煙花爆竹。

  

  常平分局立即派出執法人員到現場核實檢查,發現伍某在其租賃的倉庫內存放15個品種的煙花爆竹共856箱,約5.74噸,並計劃將這批煙花爆竹進行銷售。該倉庫所在的建築為單層瓦房建造物,麵積約24平方米,使用非防爆開關,未配備應急救援器材,不符合煙花爆竹儲存標準。且伍某儲存煙花爆竹的倉庫位於居民集中居住區內,周邊有數百人居住,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現實危險,且伍某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隨後,常平應急管理分局執法人員依法調查詢問了伍某、貨車司機廖某、卸貨工舒某和易某,並製作了調查詢問筆錄,以上人員均確認違法事實。

  伍某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情況下,從事煙花爆竹經營。其將大量煙花爆竹儲存在居民集中的居住區內,且倉庫不具備煙花爆竹零售、儲存安全生產經營的基本條件,具有發生重大傷亡事故的現實危險,違反了《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三款的規定。經常平分局領導批準,執法人員對伍某立案調查。

  經調查,伍某涉嫌危險作業罪,執法人員現與公安機關辦理“行刑銜接”相關手續中。

  案例三

  一當事人涉嫌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被警方立案調查

  2024年1月11日,東莞市應急管理局清溪分局(下稱“清溪分局”)專職安全員對轄區內集貿市場、臨街商鋪、工業園區等場所進行“地毯式”排查,巡查至清溪鎮科技路一個倉庫,發現該倉庫大門緊閉,窗戶均被人為遮擋。專職安全員立即向工業園區相關負責人了解情況,進入倉庫後發現,倉庫內存放了大量煙花爆竹。專職安全員迅速將情況上報。清溪分局執法人員立即趕往現場核實,並通知公安機關派人前往協助。

  經現場清點,倉庫內存有煙花爆竹288箱,合計3.15噸。經調查,執法人員初步認定該場所不具備煙花爆竹儲存的基本條件,倉庫承租者在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銷售)許可證的情況下非法經營煙花爆竹。有關部門依法現場對其非法經營的煙花爆竹進行查扣。

  1月12日,清溪分局將該案件移送至清溪鎮公安機關。同日,公安機關對張某某等人涉嫌非法經營一案立案調查。

  提醒:

  《煙花爆竹安全管理條例》第三條第二款:未經許可,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不得舉辦焰火晚會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動。

  第三十六條:對未經許可生產、經營煙花爆竹製品,或者向未取得煙花爆竹安全生產許可的單位或者個人銷售黑火藥、煙火藥、引火線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責令停止非法生產、經營活動,處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生產、經營的物品及違法所得。對未經許可經由道路運輸煙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門責令停止非法運輸活動,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並沒收非法運輸的物品及違法所得。非法生產、經營、運輸煙花爆竹,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煙花爆竹經營許可實施辦法》第三條第三款:未取得煙花爆竹經營許可證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從事煙花爆竹經營活動。

  東莞全市應急管理局提醒,製造、儲存煙花爆竹必須符合國家有關標準規範,為了自身和公共安全,一定要遵守相關的法律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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