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關於深化省級預算編製執行監督管理改革的意見》及省委、省政府關於做好防災減災救災工作有關要求,現將2023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第八批洪澇災害救災補助)和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第二批)分配方案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自2023年9月13日至9月19日(共7天)。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內向省應急管理廳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係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係人、聯係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省應急管理廳聯係人:賴先龍,電話:020-83054362。
附件:2023年中央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第八批洪澇災害救災補助)和省級自然災害救災資金(第二批)分配表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3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