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現在的位置: 首頁 > 政務公開 > 規劃文件 > 公告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公開征求《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意見的公告

信息來源: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時間:2023-03-24
作者:
字體:

  為進一步規範我省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提高安全生產從業人員素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廣東省安全生產條例》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省應急管理廳結合實際,起草了《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現將征求意見稿全文公布,公開征求社會各界意見。有關單位和各界人士如有修改意見,請在2023年3月31日前,將意見發送至郵箱:yjt_pxkh@gd.gov.cn。


  附件: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3年3月24日

  附件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於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工作的通知

(征求意見稿)

  為進一步鞏固安全生產培訓“走過場”專項行動成效,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監督檢查,嚴格培訓質量過程控製,嚴肅公平公正把好考試考核關,切實提高全省從業人員安全素質,現就規範全省安全生產培訓考核秩序工作通知如下:

  一、規範提升安全生產培訓質量

  (一)嚴格安全生產培訓機構條件。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要嚴格按照《安全培訓機構基本條件》(8011-2016 AQ/T)和國家、省關於培訓機構的新要求,加強教學設施配備和教師隊伍建設,不斷提高辦學水平和培訓質量。對師資力量、場所條件、教學管理和教學保障等資質條件實施信息化管理並公開公示,接受部門監管和社會監督。重點支持鼓勵大型企業、高校、職業(技工)院校從事安全生產培訓,開辦專職安全生產培訓機構。

  (二)實行登記公告備案製度。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首次實施培訓從業行為或增加、變更培訓範圍,要向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告知,由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據實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進行信息登記備案,並定期向社會公布,便於生產經營單位和從業人員自主選擇;已登記的安全生產培訓機構信息變更、注銷等,需向屬地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告知;對於長期不開展安全生產培訓活動的機構,應及時撤銷其登記信息。登記備案信息應及時彙至省應急管理廳。屬地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的培訓從業行為加強監督檢查,對安全生產培訓機構存在虛設條件、虛報信息等違法違規行為的,依法進行處罰並向社會公示。

  (三)嚴格培訓過程質量控製。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要健全培訓管理規章製度,確保培訓內容、學時符合安全培訓大綱要求;對未按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培訓內容和學時不符合要求的,屬地應急管理部門應嚴格按照《安全生產培訓管理辦法》(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44號)相關規定處罰。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要加強安全生產培訓的基礎設施設備配備、質量提升、檔案管理等方麵過程質量控製,安排登記備案在冊的教師進行上課,認真如實做好培訓簽到和學時記錄。屬地應急管理部門要嚴肅查處培訓過程簽到造假、偽造考勤(學時)記錄的違法違規行為,對學員信息登記審核不準確造成糾錯量較多的培訓機構,采取針對性措施嚴格處置。

  二、健全安全生產培訓考核機製

  (一)加強考試機構管理。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要明確安全生產考試機構(原則上為部門內設機構或直屬機構),承擔本轄區內安全生產考試的組織和管理工作,嚴格落實其相關責任義務;安全生產考試機構必須配備專職考務人員,有必要的辦公設備設施和場地場所等,相關經費由同級財政予以保障。廣東省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院承擔省級安全生產考試機構工作,負責指導全省安全生產知識和能力考試工作,監督各地市安全生產考試機構的工作職責落實,負責日常工作考核評估。

  (二)加強安全生產考試點管理。各地級以上市應急管理局要認真評估本地區考試需求,科學規劃,嚴格控製考試點數量,按高效便民的原則進行合理布局;從發文之日起,各地級以上市不得再將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設置為考試點,培訓機構培訓的學員必須由市考試機構隨機安排到其他考試點考試,省考試機構將不定時重點巡查;各級應急管理部門應積極爭取本級政府資金支持,建設安全生產理論知識和安全技術實際操作技能綜合性的考試基地。

  各考試點受安全生產考試機構直接管理,具體承擔安全生產考試的組織實施工作。考試點數據下載、同步、上傳等管理工作均由考試機構直接負責,要至少提前一天對考場進行考場準備,對考場計算機網絡、考試服務器、監控係統和考試用計算機進行調試、檢查,確保正常運行,考場準備完成後,考場貼封條封閉待用,上述工作嚴禁交由培訓機構、考試點人員操作。

  各考試點要加強設備管理並建立完善相關管理製度。一是監控設備,考試點監控錄像機應處於常開狀態,非特殊情況不得關機;考場前端攝像頭(含雲台)考試時提前15分鍾打開,考試結束時關閉,避免非考試內容占用存儲空間;定期檢查考試監控設備處於正常工作狀態,確保考試區域監控全覆蓋。二是考場計算機設備,各考試點終端、服務器等服務於安全生產資格考試的網絡設備的係統日誌、應用日誌、數據庫日誌等網絡日誌進行留存,留存時間不低於3年,嚴禁留存期間執行日誌刪除等損壞網絡係統日誌的相關操作;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考試網點需建立單獨局域網,保障考試係統與辦公網等其他網絡保持物理隔離,僅限考試終端接入考試係統,嚴禁使用遠程控製、有線接入等手段使與考試無關的人員合設備接入考試網絡。

  (三)加強考務人員管理。各級考試機構要嚴格按照《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考務管理辦法》要求,與考務人員簽訂工作責任書和保密協議,並監督其有效貫徹落實。安全生產考試試卷在啟用前屬於國家機密。各級考試機構應當對考試題庫和試卷按規定實行嚴格保密管理,加強對所有考務人員保密宣傳教育。對發生考場內外串通作弊或截留、竊取、遺失考試試卷,泄漏考題、答案及其他考務工作秘密的,不僅要依法追究相關考務人員的責任,同時要追究考試機構直接主管人員的責任;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三、切實加強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

  在新的政策規定出台前,嚴格執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0號,第80號修正),參加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對投入大、參加人數少受地域限製的非金屬礦山、石油天然氣、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部分特種作業工種人員可跨地市選擇考試點外,其他工種均應按規定向申請人戶籍所在地或者從業所在地的考核發證機關或考試機構提出申請考試,不得跨市考試。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機構,要建設實操培訓場所,並配備滿足實操培訓需求的設施裝備和監控設備;考試點每個科目實操考場均應安裝攝像機,滿足對考試現場進行全覆蓋實時監控,同時接入監控平台並確保考試過程中全程開啟;暫不具備金屬非金屬礦山、石油天然氣、危險化學品安全作業部分特種作業工種人員實物操作培訓的,該特種作業工種人員可跨市選擇安全生產培訓從業單位參加安全生產培訓。

  四、嚴格監管執法和責任追究

  各級應急管理部門要將安全生產培訓納入年度執法檢查計劃,每年組織開展不少於一次的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專項執法檢查,對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原國家安監總局令第3號,2015年修訂)《安全培訓機構基本條件》(8011-2016 AQ/T)等規定要求,重點檢查企業落實法定安全生產培訓主體責任、安全生產培訓機構落實培訓基本要求等情況。要加大對安全生產考試機構(考試點)建設、報名受理審核、考試組織及日常工作開展情況的督導檢查力度,促進考試考核規範運行。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生產培訓問題,依法依規從嚴從重處理,處理情況按規定向社會公開。

  (一)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培訓機構,一經發現,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視情節和後果暫停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安全培訓及報考;逾期未整改或者經整改仍不具備條件的,取消登記備案記錄,一律不得從事安全生產培訓活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不具備安全生產培訓條件開展培訓業務;

  2.培訓製度不健全、聘用不符合要求的師資;

  3.培訓質量管控不到位,未按統一的培訓大綱組織教學培訓、培訓內容和學時不符合要求;

  4.培訓檔案管理不規範、偽造學員證件信息或培訓檔案;

  5.未按規定的要求進行報考、報考資料有誤、錄入國家考試平台信息錯誤導致後期糾錯頻繁;

  6.代其他培訓機構報考(未經本安全培訓機構培訓)或組織考生作弊的;

  7.與考試點勾結,賄賂或幹預監考人員、考評員擾亂考試秩序倒賣安全生產資格(合格)證書的;

  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違法違規行為。

  (二)對違反《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實施細則》和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考試點,一經發現,責令限期改正,並依據有關規定予以處罰,同時視情節和後果暫停3個月以上6個月以下考試業務;逾期未整改或者經整改仍不具備條件的,取消考試點資格,一律不得從事安全生產考試業務;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1.考試點擅自改變已驗收通過的考場設置和考試設備設施的(包括擅自變更考場有關設備IP地址);

  2.考場網絡存在非考試設備接入的;

  3.考試全過程不開啟或擅自關閉網絡攝像機設備的;

  4.考試視頻監控不按要求錄製存檔或者缺失的;

  5.組織跨地市考試或以合作辦班、口頭協議等形式出租、出借考試點資格的。

  (三)對違反未隨機將培訓機構培訓的學員安排到其他考試點考試的考試機構和違反安全生產考試紀律的題庫編寫及審定專家、考務(監考)人員,嚴格按照《廣東省應急管理廳安全生產資格考試與證書管理實施細則》有關規定處理,並在全省通報;構成犯罪的,移送有關部門,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分享:
關閉窗口 打印文檔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