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15日3時30分,位於珠海市香洲區的興業快線(南段)一標段工程石景山隧道右線在施工過程中,掌子麵拱頂坍塌,誘發透水事故,造成14人死亡,直接經濟損失3678.67萬元。事故發生後,省政府成立事故調查組開展調查,經省政府批複同意的《珠海市興業快線(南段)一標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調查報告》認定珠海市興業快線(南段)一標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是一起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
2022年5月至10月,廣東省應急管理廳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依法對珠海市興業快線(南段)一標段工程石景山隧道“7·15”重大透水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中鐵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福建省卓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中鐵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鄒某及中鐵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李某立案調查,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修正)第一百零九條第(三)項以及《生產安全事故罰款處罰規定(試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13號,根據國家安全監管總局令第77號修正)第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對中鐵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280萬元(貳佰捌拾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對福建省卓智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作出了“210萬元(貳佰壹拾萬元整)罰款”的行政處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2014年修正)第九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對中鐵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原黨委書記、執行董事、法定代表人鄒某作出了“109410.11元(壹拾萬玖仟肆佰壹拾元壹角壹分)罰款”的行政處罰;對中鐵二局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原黨委副書記、副總經理李某作出了“121628.59元(壹拾貳萬壹仟陸佰貳拾捌元伍角玖分)罰款”的行政處罰。
附件:行政處罰信息公開表
廣東省應急管理廳
2022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