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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的人請注意,酒駕醉駕有新規

信息來源:應急普法
時間:2024-01-03 1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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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聯合發布《關於辦理醉酒危險駕駛刑事案件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意見》於2023年12月28日起施行。醉酒危險駕駛害人害己,千萬不能做!咱們一起來看看《意見》怎樣規定的吧~    

《意見》規定

  因酒駕、醉駕曾受過處罰等十五種從重情節,規定了一般不適用緩刑的十種情形,對存在發生交通事故、行為危險性大以及主觀惡性深等情形的,從重處理;對醉駕同時構成交通肇事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處罰較重的犯罪定罪並從嚴追究刑事責任。《意見》明確,醉駕情節輕微的,可以不起訴或者定罪免刑;情節顯著輕微、危害不大的,可以不作為犯罪處理,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規定給予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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