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二十八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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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17 00:00:00 |
《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已由中華人民共和國第十一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四次會議於2010年4月29日修訂通過,現將修訂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公布,自2010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 胡錦濤
2010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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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辦單位:廣東省保密局 技術支持:廣東省保密協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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