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第二季度,全省各級旅遊主管部門共查處涉旅案件24宗,涉及13家經營旅遊業務的企業和9名旅遊從業人員。經研究,我局決定對以上企業和個人違法違規經營行為納入旅遊經營不良信息進行公示,公示有效時間2年(自2017年7月3日--2019年7月3日)。
附件:2017年第二季度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公示表
2017年7月3日
2017年第二季度旅遊經營服務不良信息公示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