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開服務,方便公眾快速、準確地查找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依法公開的政府信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的規定,製定本指南。
一、信息分類和編排體係
本機關在職責範圍內,負責主動或依申請公開下列各類政府信息:
(一)組織機構
主要包括:本機關機構設置及主要職能情況;機構領導及分工情況;內設機構設置及職能情況。
(二)部門文件
主要包括:以本機關名義發布或者本機關作為主辦部門與其他部門聯合發布的規範性文件等。
(三)行政執法
主要包括:本機關各類行政執法職權及依據等。
(四)辦事指南
主要包括:本機關各項行政審批的事項、依據、條件、數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請行政許可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錄及辦理情況。
(五)工作動態
主要包括:本機關重要會議、活動的主要情況。
(六)財政預決算
主要包括:本機關涉及財政預決算、支出情況。
(七)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主要包括:本機關每年發布的上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情況
(八)其他
人事任免事項;本機關公務員及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招考錄用計劃、程序、結果等,以及本機關職責範圍內依法應當公開的其他信息。
為方便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查詢本機關主動和依申請公開的政府信息,本機關編製了《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政府信息公開目錄》(以下簡稱《目錄》)。本機關在編排以上各類政府信息時,按照業務和信息類別,劃分為1-3級類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在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網站(網址:https://whly.gd.gov.cn/)上查閱該《目錄》,也可以到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一樓(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01號)查閱。
二、獲取形式
(一)主動公開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範圍,詳見《目錄》。
●公開形式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主要采取政府網站網上公開形式。
本機關網上信息公開網址為: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網站(網址:https://whly.gd.gov.cn/)
本機關政務新媒體賬號:“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官方微信公眾號
本機關還將采用以下輔助方式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1.通過政府公報、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和報紙、廣播、電視等公共媒體主動公開政府信息;
2.本機關在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一樓設有政府信息公開查閱點,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到該查閱點查閱本機關公開的政府信息;
●公開時限
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自政府信息形成或者變更之日20個工作日內予以公開。法律、法規對政府信息公開的期限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依申請公開
除本機關主動公開的政府信息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根據自身生產、生活、科研等特殊需要,向本機關申請獲取相關政府信息。
本機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受理機構(見本《指南》第三條),負責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向本機關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提出申請
向本機關申請獲取政府信息的,應當填寫《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表》(以下簡稱《申請表》,見附件1)。《申請表》可以在受理機構處領取,也可以在本機關網站上下載,複製有效。
申請人對申請獲取信息的描述請盡量詳盡、明確;若有可能,請提供該信息的標題、發布時間、文號或者其他有助於本機關確定信息內容的提示。
本機關受理通過書麵形式(包括數據電文形式)提出的申請。申請人可以通過電話谘詢相應的服務業務。
●申請處理
本機關收到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後,根據需要,通過相應方式對申請人身份進行核對。
本機關收到申請後,將從形式上對申請的要件是否完備進行審查,對於要件不完備的申請予以退回,要求申請人補正信息。
對申請人提出的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本機關將根據不同情況分別作出答複,詳見本機關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流程圖。
本機關辦理申請人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時,能夠當場答複的,將當場答複;不能當場答複的,自收到申請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複;確需延長答複期限的,經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延長答複時間不超過20個工作日,並告知申請人。
●收費標準
本機關依申請提供政府信息暫不收取任何費用。
三、受理機構、時間、地點
本機關依申請公開受理機構為廣東省文化和旅遊廳政務窗口。
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01號,郵編:510080
電話:020-37803312,傳真:020-37803311,郵箱:wl_xx@gd.gov.cn
辦公時間:8:30-12:00,14:00-17:30(節假日、公休日除外)。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