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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報送2023年度廣東省體育專業人員職稱評審材料的通知

發布日期:2023-12-27來源:本網作者:字體:[  ]背景顏色:

各地級以上市體育行政部門,直屬有關事業單位,各有關單位:

  根據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23〕32號)有關要求,結合我省體育工作實際,現將2023年度廣東省體育專業人員職稱評審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評審範圍

  (一)“廣東省體育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承擔全省(除廣州、深圳市外)申報體育教練員(含競技體育教練員、體能教練員、群眾體育教練員,下同)、運動防護師的正高級和副高級職稱評審工作,承擔省體育局直屬單位申報體育教練員、運動防護師的中級、初級職稱評審工作。

  (二)申報人應在我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非公有製組織等用人單位在職在崗專業技術人員,並實際從事所申報職稱係列相關工作,均可按有關規定申報。

  (三)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離退休人員不得參加職稱申報評審。

  二、職稱申報條件

  (一)體育教練員、運動防護師職稱申報條件,按照《廣東省深化體育專業人員職稱製度改革實施方案》(粵人社規〔2021〕22號)執行。

  (二)對於2021年度及此後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曆年限和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下一自然年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三)對於2020年度及以前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評審高一級職稱時,職稱資曆年限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有效材料時段的起算時間為本級職稱評審年度的9月1日,截止時間為高一級職稱評審年度的12月31日。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執行,原則上要求提供2023年度《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證書》。

  (五)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三、申報材料填報要求和表格

  體育教練員、運動防護師職稱申報材料填報要求和表格詳見附件。

  四、申報途徑

  (一)申報人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將申報材料報送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

  (二)社會組織、非公有製組織的申報人,其申報材料經用人單位推薦(自由職業者通過人事代理機構或行業性社會組織推薦)後報送。

  (三)因職稱評審改革工作需要,申報人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以及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可先線下受理審核紙質材料,待修訂後的《廣東省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表》和《廣東省運動防護師職稱評審表》納入《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後,再提交電子材料線上審核。

  五、審核要求

  (一)單位審核。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並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申報人所在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人的學曆、學位、工作業績、學術成果在單位進行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的公示,並提供公示情況說明。公示結束後,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 ??)級職稱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並報送。

  (二)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複核。各級行業主管部門、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製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後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

  (三)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審核。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應認真做好受理審核。對不符合申報條件和程序、超出受理範圍或違反委托評審程序報送的申報材料,按原報送渠道退回,由報送單位告知申報人。申報材料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申報條件。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3.不符合填寫規範。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六、評審收費

  職稱評審收費按《關於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職〔2007〕35號)規定收取。具體如下:

  (一)申報評審正高、副高職稱,每人收取580元評審費。

  (二)申報評審中級職稱,每人收取450元評審費。

  (三)申報評審初級職稱,每人收取280元評審費。

  (四)需進行論著鑒定的,按每人200元標準收取論著鑒定費。

  七、評後公示、審核確認和發證

  (一)評審結束後,按照有關規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對評審結果進行公示,評後公示期不少於5個工作日。

  (二)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在公示結束後向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報送結果審核確認或備案的相關材料。

  (三)2023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申報人,通過信息係統製作電子職稱證書、申報人可登錄“職稱管理係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八、受理時間及地點

  (一)受理時間。廣東省體育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2024年3月4日至3月31日。各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二)受理地點。廣東省體育專業人員高級職稱評審委員會辦公室(廣州市越秀區二沙島晴瀾路68號106室之一);郵編:510105;

  聯係電話:020-37595036,020-37591073;傳真:020-37591077。

  九、其他事項

  (一)本年度申報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同步報送(即將全套申報材料掃描後刻錄進光盤,掃描件應與報送的紙質材料一致), 按要求由申報人所在單位和各地級以上市體育行政部門統一報送,報送材料需提前聯係預約,以便統籌安排受理時間。

  (二)表格各類信息的內容必須完整、一致。《廣東省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表》或《廣東省運動防護師職稱評審表》中的“業績”欄分別隻填寫所申報級別的教練職稱所規定的比賽成績或輸送成績,或所申報級別的運動防護師職稱所規定的運動員參加比賽的保障情況或體育賽事的服務次數時長,與規定業績條件無關的不要填寫。凡涉及時間的,均須具體填寫到月;必須注明對隊員或者隊伍的培訓或醫務保障起、止時間;注明比賽名稱的同時,必須注明參賽項目。不同表格所填寫的“業績”情況要保持一致,如出現填寫的業績前後或表格之間不一致的,一律視為無效業績。對運動員的培訓或醫務保障和體育賽事運動防護服務時間要嚴格按照本人實際帶訓或保障的時間填寫。

  (三)申報材料請自留底稿,評審結束後,評審表退回歸檔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清退。

  (四)請各相關單位加強對職稱評審政策和工作紀律的學習,加強對職稱評審工作的組織領導,壓實各方責任,對職稱申報、公示、推薦等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的管理責任製,確保評審職稱工作的嚴肅性和嚴謹性。如申報人所在工作單位未依法履行審核職責的,將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予以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五)本通知未盡事宜,按有關規定執行。

  通知以及表格可從廣東省體育局官網http://tyj.gd.gov.cn/省局政務欄的“人事信息”中下載。


  附件:1.體育教練員職稱申報材料填報要求

     2.運動防護師職稱申報材料填報要求

     3.體育教練員職稱材料申報有關表格

     4.運動防護師職稱材料申報有關表格

     5.《廣東省深化體育專業人員職稱製度改革實施方案》

     6.《關於做好2023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廣東省體育局

2023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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