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5日,廣東省體育局、中共廣東省委機構編製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教育廳、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四部門聯合印發《關於在全省大中小學校設置體育教練員崗位的實施細則》。
《實施細則》以“推動學校體育工作發展,培育意誌堅定、體魄強健、素質全麵的青少年,厚植全省競技體育後備人才培養基礎”為目標,對設置範圍、崗位聘用及任職條件等方麵提出了明確指引。本細則自2024年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5年。
未來,廣東哪些院校應增設體育教練員崗位?任職學校體育教練員需具備什麼條件?一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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