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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做好2019年度體育教練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

發布日期:2019-08-07來源:本網作者:字體:[  ]背景顏色:


粵體人〔2019〕149號

關於做好2019年度體育教練職稱

評審工作的通知

各地級以上市體育行政部門,直屬各有關單位:

根據《關於做好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04號),為做好2019年度我省體育教練職稱評審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教練任職資格申報條件和有關政策

(一)體育教練職稱評審條件執行國家人事部、國家體委、省人事廳、省體委頒布的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人職發〔1994〕17號、粵人職〔1996〕4、5號、粵職改辦〔1997〕90號)。

(二)學曆、資曆條件執行《關於我省教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貫徹執行粵人發〔2003〕178號等文件的通知》(粵人發〔2004〕231號)、《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中若幹政策規定的通知》(粵人發〔2005〕177號)和《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幹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為參考條件。

(四)繼續教育條件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申報評審時需提供2019年的繼續教育證書。因特殊原因提交申報材料時未能提供繼續教育證書的,須於10月31日前補交。

二、申報材料內容

(一)《送評材料目錄單》1份(附件1,粘貼在申報材料袋上,申報材料按該目錄單的排序裝放)。

(二)申報人所在市人社部門出具的委托評審函1份(申報人屬於省體育局直屬單位的,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報送綜合報告1份)。

(三)申報高級、中級教練職務的報送《廣東省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表》(附件2)原件、複印件各1份。

(四)《(  )級教練職務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附件3)原件1份,複印件14份。

(五)《申報評審體育教練職稱人員花名冊》(附件4)原件1份。

(六)任現職以來正式發表的論文或在省級以上論文研討會等類似會議宣讀的論文(申報高級教練職務的2篇,申報中級教練職務的1篇)原件及複印件(包括刊物的封麵、目錄、刊號及論文正文),宣讀的論文必須報送宣讀的證明原件及複印件各1份。每篇論文必須分別附上兩名專家鑒定填寫的《專家對教練員論文鑒定表》(附件5)。專家對教練員論文鑒定表裝訂在論文複印件的前麵,鑒定表須加蓋專家所在單位人事部門公章。

如論文未經專家鑒定需提交審核組組織專家鑒定的,須準備好論文複印件及《專家對教練員論文鑒定表》各2份,一並報送。

(七)畢業證書、現教練任職資格證書、現任教練職務的單位聘書或聘任通知、擬申報的教練職稱崗位培訓合格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上述證明材料原件經驗證後當場退回,複印件裝訂成冊,形成《證書、證明材料》(附件6)。未參加擬申報的教練職務崗位培訓的,須由所在單位提交相應的情況報告原件,說明未參加培訓的原因。

(八)任現職以來所培養的運動員取得的比賽成績證書、輸送運動員的證明材料(由輸送後運動員所在訓練單位出具)、運動健將證書及其他能反映本人運動業績、輸送業績的榮譽證書等證明材料原件及複印件1份。

以上證明材料的複印件及論文材料裝訂成冊,形成《業績、成果材料》(附件7)。

(九)任現職以來或近5年《年度考核登記表》及聘任期滿考核登記表複印件各1份(附件8)。

(十)申報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報告1份(報告需由本人簽名)。

(十一)申報人現等級教練職務的《體育教練員職務申報表》複印件1份。

(十二)《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附件91份。

(十三)與個人工作經曆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三、申報和審核要求

對職稱申報、推薦、評審等環節嚴格實行“誰審核,誰簽名;誰簽名,誰負責”的管理責任製,對弄虛作假行為追究責任。

(一)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和省的職稱政策及相應資格條件,如實填報並一次性提交全部申報評審材料。

(二)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並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   )級教練職務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他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實後將結果及時報送評審核組日常工作部門。公示結束後,由單位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和《(   )級教練職務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並報送。

對評審通過的人員,申報人所在單位應按要求進行公示,評後公示期不少於7個工作日。公示結束後,由單位人事部門在《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附件10)上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報送審核組日常工作部門。

(三)申報人所在單位的主管部門和各級人社部門應加強對申報材料的審查,明確審查責任人,落實審核責任。建立誠信檔案製度,對提供虛假材料的個人、單位列入失信檔案,作為今後申報、評審的重要參考依據。申報高級以上教練職務的申報材料,一律要經申報人所在地級以上市體育局審核推薦,否則不予受理。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申報材料,不予受理:(1)不符合評審條件;(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3)不符合填寫規範;(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四)相關表格及填報要求

1.申報材料相關表格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廣東省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表》通過係統自動生成,統一使用省人社廳製作的表格。

2.表格各類信息的內容必須完整、一致。各類表格中的“業績”欄隻填寫所申報級別的教練職務所規定的比賽成績或輸送成績,與規定業績條件無關的不要填寫。凡涉及時間的,均須具體填寫到月;必須注明對隊員或者隊伍的培訓起、止時間;注明比賽名稱的同時,必須注明參賽項目。不同表格所填寫的“業績”情況要保持一致,如出現填寫的業績前後或表格之間不一致的,一律視為無效業績。對運動員的培訓時間要嚴格按照教練本人實際帶訓的時間填寫。

(五)申報材料請自留底稿,除《體育教練員職務申報表》(國家級)和《廣東省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表》外,其他材料一律不予清退。

四、申報途徑

1.教練員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將申報材料報送審核組;

2.非公有製組織、社會組織教練員申報審核教練職務,按省人社廳明確的途徑申報;

3.申報人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同時提交申報電子材料;申報人所在單位和相關部門在受理審核紙質材料的同時,應同步完成對申報人網上申報材料的審核工作。紙質申報材料送達審核組日常工作部門時未完成網上審核的,不予受理。

五、評審收費

教練員職務審定收費按《關於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職〔2007〕35號)規定收取。具體如下:

(一)申報高級教練職務,每人收取580元評審費。

(二)申報審定中級教練職務,每人收取450元評審費。

(三)申報審定初級教練職務,每人收取280元評審費。

(四)需進行論著鑒定的,按每人200元標準收取論著鑒定費。

六、受理部門、時間及地點

(一)審核部門

全省體育教練員申報高級教練職務,由廣東省體育高級教練職務審核組審核。

省體育局直屬有關單位體育教練員申報審定中級教練職務,由廣東省體育局體育教練員中級職務審核組審核。各市、縣(區)體育教練員申報中級教練職務,由各地級以上市組建的教練員中級職務審核組審核,審核結果報省人社廳、省體育局備案。未組建中級教練職務審核組的地級市,可委托廣東省體育局體育教練員中級職務審核組審核。

省體育局直屬各單位初級教練任職資格申報審核工作,由教練員所在單位組建的教練員初級職務審核組組織開展,與高級、中級教練任職資格申報審核工作同步進行。

(二)受理時間

廣東省體育高級教練職務審核組和廣東省體育局體育教練員中級職務審核組受理申報材料時間為8月30日至9月30。各單位務必在規定時間內報送申報材料,逾期一律不予受理。

(三)受理地點

廣州市越秀區二沙島晴瀾路68號;郵編:510105

(廣東省體育局人事保衛處:省體育局機關106室)

聯係電話:020-37591076/37595036;傳真:37591077

七、其他事項

申報材料的時效原則上截止為2019年8月31日,其後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曆(學位)證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2019年度評審取得職稱的人員,通過信息係統製作電子職稱證書。申報人可登陸《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自行下載打印本人證書。

本通知未盡事宜,按《關於做好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04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通知及附件可從廣東省體育局官網https://tyj.gd.gov.cn/

省局政務欄的“人事信息”中下載。


粵體人〔2019〕149號.doc

通知附件附表文件.zip


附件:1.送評材料目錄單

          2.廣東省體育教練員職稱評審表

          3.  )級教練職務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

          4.申報評審體育教練職稱人員花名冊

          5.專家對教練員論文鑒定表

          6.證書、證明材料

          7.業績、成果材料

          8.專業技術人員年度(聘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

          9.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職稱評前公示情況表

          10.評委會評審通過人員公示情況表

          11.關於做好2019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9104號)

          12.關於印發《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和《關<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若幹問題的說明》的通知(人職發〔199417號

13.關於印發《廣東省貫徹執行<體育教練員職務等級標準>的實施意見(試行)》的通知(粵人職〔19964號

      14.《關於我省教練專業技術職務評審工作貫徹執行粵人發〔2003〕178號等文件的通知》(粵人發〔2004〕231號)


                          廣東省體育局

                          201985

公開方式:主動公開



抄送: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201987日印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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