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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鰜魚洲跨厚街水道慢行橋施工項目延期續辦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批辦理意見的函

發布時間: 2024-03-26 11:00 來源: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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粵交航政函〔2024〕124號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鰜魚洲跨厚街水道慢行橋施工項目延期續辦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批辦理意見的函

廣東省第五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你公司已申請的《廣東省交通運輸廳關於鰜魚洲跨厚街水道慢行橋施工項目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業審批辦理意見的函》(粵交航政函〔2023〕561號)將於2024年3月31日到期。根據此次遞交的鰜魚洲跨厚街水道慢行橋施工項目延期的相關材料,該項目涉航部分因受春節假期影響未按時完成,現申請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業許可延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航道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航標條例》《廣東省航道管理條例》《廣東省航標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相關技術標準、規範的規定,經審核,提出意見如下。

  一、同意該項目施工延期作業申請,延期作業有效期限至2024年4月30日,如需延期,應在有效期屆滿前提出申請。

  二、施工作業應繼續全麵落實提交的施工組織方案中的航道與通航安全保障措施,確保施工區域航道暢通。

  三、其他事項

  (一)若本項目施工方案發生變化,對原方案施工期間航道通航造成不利影響的,施工單位應向我廳申請辦理變更手續,未造成不利影響的,施工單位需將變更後的施工方案告知當地轄區航道部門。

  (二)施工作業期間,施工單位要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格遵守工程項目所屬相關行業主管部門的安全監管有關要求,確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單位應積極配合東莞航道事務中心實施技術核查工作,及時向東莞航道事務中心報送涉及航道的施工情況等相關材料。


廣東省交通運輸廳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