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評審
關於報送2018年度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材料的通知
粵統職改函〔2018〕1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統計局,省直有關單位:
根據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做好2018年度職稱評審工作的通知》(粵人社發〔2018〕86號)精神,為做好我省高級統計師申報評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報時間
2018年度廣東省高級統計師資格受理申報材料的時間為2018年8月20日至9月9日(休息日除外)。
二、申報評審條件
(一)資格條件
高級統計師資格條件執行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統計局《關於印發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價辦法(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1〕90號)。
(二)繼續教育
按照《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繼續教育條例》和相關政策規定執行。申報評審時需提供2015年、2016年、2017年的繼續教育合格證明。
(三)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
職稱外語和計算機應用能力條件不作統一要求,成績僅作為參考條件。
三、有關政策
(一)中直駐粵單位或外省駐粵企業的分支機構(分公司、辦事處等)專業技術人才,如需在我省申報評審,須經具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部門同意。
(二)專業技術人才申報兩個係列職稱或轉係列評審,按《關於明確當前專業技術資格申報評審若幹問題的通知》(粵人發〔2007〕197號)及現行有關規定執行。屬轉係列評審晉升的,應按規定先取得現崗位同級別職稱。轉換崗位的專業技術人才在現崗位工作滿1年以上,可申報現崗位同級別對應職稱。
(三)按照國家和省深化職稱製度改革意見的有關規定,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人員)不得參加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
(四)評審收費按《關於轉發省物價局、省財政廳〈關於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費標準的複函〉的通知》(粵人發〔2007〕35號)規定收取。受理申報材料時,申報人應繳納評審費780元/人(含論文鑒定費200元)。評審費直接繳入省財政專項賬戶,一經繳納,不予退款。
四、申報途徑和材料要求
(一)申報人應通過其所在單位申報,按規定程序報送評委會。
(二)申報人應根據自己的專業技術崗位,對照國家、省的職稱政策及《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審條件》,如實填報並一次性提交下列材料(注:所有複印件必須有經辦人簽名、注明日期並加蓋公章方為有效):
1.《廣東省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審信息錄入表》一份;
2.《廣東省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一份;
3.免冠大一寸近期正麵相片一張(貼在“貼資格證相片頁”上);
4.《高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一式20份,其中一份為原件;
5.學曆證、中級資格證複印件各一份(地市報評材料由地市職改部門驗證後交複印件,省直部門由所在單位人事部門驗證後交複印件),繼續教育證書(2015年、2016年、2017年)、高級統計師資格考評結合考試成績合格證原件各一份;
6.任現職以來的年度考核材料(年度考核和任職期滿考核)登記表各一份(複印件需由人事部門驗證蓋章);
7.業績、成果材料。任現職以來的主要專業工作業績、成果,即獎勵證書、業績證明,或作為專業技術主要貢獻者完成的項目,獲得社會、學術技術團體或專業主管部門評價、鑒定證書、文字評述材料各一式一份;
8.論文、著作(代表作)。包括:學術、技術或專業論文、著作、譯著及解決技術難題的專項技術分析報告或實例材料、製定的統計調查方案或統計報表製度等各一式一份(交原件);
9.本人任現職以來的專業技術工作業績報告(3000字以內)一式一份;
10.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表》一份(原件);
11.申報人提交申報材料時,一並提交與個人工作經曆相同的連續半年以上的社保憑證或人事主管部門(檔案保管部門)出具的在職證明等在職在崗證明材料。
以上材料按順序歸類,用不易破損的硬紙皮檔案袋密封並加蓋騎縫章,將《送評材料目錄》貼在檔案袋封麵,並在檔案袋底部填寫單位名稱、申報人姓名、申報專業資格。未經密封蓋章的材料不予受理。評審材料經單位報送評委會後,不得再對材料進行調整和補充。
(三)申報材料的時效均截止於今年8月31日,其後取得的業績成果、論文、學曆(學位)證等,不作為評審的有效材料。
(四)申報材料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不符合評審條件。。
2.沒有使用規定表格。
3.不符合填寫規範。
4.不按規定時間、程序報送材料。
5.未按規定進行公示。
6.其它不符合職稱政策規定的。
(五)申報人應通過《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網址:http://www.gdhrss.gov.cn/zyjsrc)申報,同時按原申報渠道提交紙質申報材料。評審相關表格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管理係統》表格下載欄目下載,《專業技術資格評審表》通過係統自動生成。不再使用原廣東省人事廳製作的表格。
五、單位審核要求
1、申報人所在單位要認真審查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完整性和時效性並做好評前公示工作。對不符合申報條件的材料,應及時退回並向申報人說明原因。
2、單位要按規定將申報材料,特別是《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和單位的投訴受理部門及電話,同時在單位顯著位置張榜和單位網站首頁進行公示。其他申報材料放置在單位會議室等公共場所,以供查驗。評前公示時間不少於7個工作日。受理信訪主要由單位人事(職稱)管理部門負責。經查實存在弄虛作假或其它違規行為的申報材料不予報送,並按有關規定處理;對舉報問題一時難以核實的,應如實注明,評審材料先行報送,待核查後結果及時報送廣東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委會辦公室。
3、公示結束後,由單位人事部門在《廣東省專業技術人員申報專業技術資格評前公示情況表》和《高(中)級專業技術資格申報人基本情況及評審登記表》上加具意見並加蓋公章,作為申報材料一並報送。
六、報送材料地址
廣東省高級統計師資格評委會辦公室:廣州市東風中路305號省府大院10號樓718房。聯係人:曾張雲,聯係電話:020-83134074。
廣東省統計係列職稱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8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