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計快訊
2020年廣東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67302元
2020年,廣東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67302元,與2019年的62521元相比,增加4781元,同比名義增長7.6%,增速比2019年提高0.3個百分點。扣除物價因素,2020年全省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實際增長4.9%。
圖1 2011-2020年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及名義增速
分區域看,城鎮私營單位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由高到低依次是珠三角核心區、北部生態發展區、西翼和東翼,分別為69138元、55315元、53571元和52700元;最高和最低區域的平均工資之比為1.31,比上年縮小0.11。同比名義增速從高到低依次為西翼17.2%、北部生態發展區16.4%、東翼10.8%和珠三角核心區6.7%。
表1 2020年城鎮私營單位分區域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單位:元,%
分行業門類看,年平均工資最高的分別是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125143元,金融業106945元,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82119元,分別是全省平均水平的1.86倍、1.59倍和1.22倍。年平均工資最低的三個行業門類分別是住宿和餐飲業45364元,采礦業45426元,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48759元,分別是全省平均水平的67%、67%和72%。
從平均工資的增長速度看,增速最高的三個行業門類依次為金融業,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農、林、牧、漁業,同比分別增長86.0%、32.7%和19.9%。增速最低的三個行業門類依次為文化、體育和娛樂業,教育,采礦業,分別下降16.2%、9.8%和6.5%。全部18個行業門類中,有5個行業的平均工資增速高於全省平均水平。
表2 2020年城鎮私營單位分行業就業人員年平均工資
單位:元,%
附注
1.指標解釋
(1)單位就業人員:是指在本單位工作,並由單位支付勞動報酬的人員。
(2)工資總額:指根據《關於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1990年1月1日國家統計局發布的一號令)進行修訂,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季度或年度)直接支付給本單位全部就業人員的勞動報酬總額。包括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是在崗職工工資總額、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和其他從業人員工資總額之和。不論是計入成本的還是不計入成本的,不論是以貨幣形式支付的還是以實物形式支付的,均應列入工資總額的計算範圍。需要明確的是工資總額不包括從單位工會經費或工會賬戶中發放的現金或實物。
工資總額是稅前工資,包括單位從個人工資中直接為其代扣或代繳的個人所得稅、社會保險基金和住房公積金、職業年金等個人繳納部分,以及房費、水電費等。工資總額應包含:
基本工資,也可稱為標準工資、合同工資、談判工資。指本單位在報告期內(年度)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按照法定工作時間提供正常工作的勞動報酬。各單位給個人確定的底薪可作為基本工資。包括工齡工資。基本工資不含定時、定額發放的各種獎金、各種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也不包括補發的上一年度的基本工資。
績效工資,也可稱為效益工資、業績工資。指根據本單位利潤增長和工作業績定期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獎金;支付給本單位從業人員的超額勞動報酬和增收節支的勞動報酬。具體包括:值加班工資、績效獎金、全勤獎、生產獎、節約獎、勞動競賽獎和其他名目的獎金;以及某工作事項完成後的提成工資、年底雙薪等。但不包括入股分紅、股權激勵兌現的收益和各種資本性收益。
工資性津貼和補貼,指本單位製定的員工相關工資政策中,為補償本單位從業人員特殊或額外的勞動消耗和因其他特殊原因支付的津貼,以及為保證其工資水平不受物價影響而支付的物價補貼。具體包括:補償特殊或額外勞動消耗的津貼及崗位性津貼、保健性津貼、技術性津貼、地區津貼和其他津貼。如:過節費、通訊補貼、交通補貼、公車改革補貼、取暖補貼、物業補貼、不休假補貼、無食堂補貼、單位發的可自行支配的住房補貼以及為員工繳納的各種商業性保險等。上述各種項目包括貨幣性質和實物性質的津補貼以及各種形式的充值卡、購物卡(券)等。
其他工資,指上述基本工資、績效工資、工資性津貼和補貼三類工資均不能包括的發放給從業人員的工資,如補發上一年度的工資等。
(3)平均工資:是指在報告期內單位發放工資的人均水平。計算公式為:
平均工資通常是以年平均工資的形式表現,月平均工資就是用年平均工資除以12求得。
2.統計範圍
城鎮地區私營法人單位和統計上認定的視同法人單位的產業活動單位,具體包括私營有限責任公司、私營股份有限公司、私營合夥企業和私營獨資企業。
工資統計主要統計法人單位的就業人員,而個體就業人員、自由職業者等非單位就業人員不在工資統計範圍內。
3.調查方法
根據國家統計局製定的《企業一套表統計調查製度》和《勞動工資統計調查製度》,對一套表法人單位采用全麵調查的方法,對非一套表法人單位采用抽樣調查的方法。
4.經濟區域劃分
珠三角核心區包括:廣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東莞、中山、江門和肇慶。
東翼包括:汕頭、汕尾、潮州和揭陽。
西翼包括:陽江、湛江和茂名。
北部生態發展區包括:韶關、河源、梅州、清遠和雲浮。
5.行業分類標準
工資統計的行業分類標準按照《國民經濟行業分類》(GB/T4754-2017)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