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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集未成年人保護普法短劇】22 廣州市荔灣區西關實驗小學:《向學生欺淩說不!》

2022-07-04 08:55:21 來源:廣東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廣州市荔灣區西關實驗小學 閱讀次數:3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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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為廣泛宣傳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以下簡稱《未成年人保護法》),在全社會營造關愛保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濃厚氛圍,廣東省未成年人保護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在全省組織開展“法護未來 童心同行”未成年人保護百集普法短劇征集大賽,全方位宣傳《未成年人保護法》提出的家庭保護、學校保護、社會保護、網絡保護、政府保護、司法保護等“六大保護”優秀典型。活動收到投稿作品達500多部,網絡點擊量超100萬次。經公眾線上投票、專家評審、媒體展播相結合方式,初步遴選出100集優秀普法短劇。

  省民政廳將於6月起在“廣東民政”微信公眾號及廳門戶網站對100集優秀普法短劇大賽作品進行展播,歡迎關注。

  下麵請看第22集,由廣州市荔灣區西關實驗小學張靜、梁燕、陳玥彤、餘詠珊、全佳蕙、臧伯瑜、王予樂、陳厚霖、劉哲、譚昀庭製作的普法短劇《向學生欺淩說不!》。

  (注:本劇含有不恰當的行為,切勿模仿。未成年人請在家長或老師指引下陪同觀看。遇到相似的問題,要及時向監護人、老師、村(居)民委員會或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求助。)


  《向學生欺淩說不!》普法知識點:

       堅決向學生欺淩說“不”!護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長


  《未成年人保護法》法律依據:

  第十一條明確,任何組織或者個人發現不利於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的情形,都有權勸阻、製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提出檢舉、控告。

  國家機關、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密切接觸未成年人的單位及其工作人員,在工作中發現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麵臨其他危險情形的,應當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關部門報告。

  有關部門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檢舉、控告或者報告,應當依法及時受理、處置,並以適當方式將處理結果告知相關單位和人員。

  第三十九條明確,學校應當建立學生欺淩防控工作製度,對教職員工、學生等開展防治學生欺淩的教育和培訓。

  學校對學生欺淩行為應當立即製止,通知實施欺淩和被欺淩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參與欺淩行為的認定和處理;對相關未成年學生及時給予心理輔導、教育和引導;對相關未成年學生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給予必要的家庭教育指導。

  對實施欺淩的未成年學生,學校應當根據欺淩行為的性質和程度,依法加強管教。對嚴重的欺淩行為,學校不得隱瞞,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教育行政部門報告,並配合相關部門依法處理。

  第一百三十條明確,本法中下列用語的含義:

  (三)學生欺淩,是指發生在學生之間,一方蓄意或者惡意通過肢體、語言及網絡等手段實施欺壓、侮辱,造成另一方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者精神損害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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