粵民函〔2017〕2366號
各相關單位或企業:
根據《yabo 11选5
關於印發廣東省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粵辦函〔2017〕468號)要求,省民政廳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工作和規範地名標誌設置及管理職責全麵推行“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工作。“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是指隨機抽取檢查對象,隨機選派執法檢查人員,及時向社會公開檢查結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抽查對象的確定
根據有關要求,以50%抽取比率,對2012-2016年間申報以國名、省名等行政區域名稱冠名的建築物、住宅區的命名、更名核準事項的單位或企業,進行標準地名使用情況抽查。經我廳政策法規部門組織,邀請業務部門派代表參加,駐廳紀檢組派員監察,隨機抽取檢查對象和執法檢查人員。具體名單見附件1、2。
二、檢查的主要內容
1.是否在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的建築物、住宅區的建築外立麵、圍蔽物、區域範圍內室內外裝飾等外觀物上使用標準地名(即經核準命名的標準地名,下同);
2.是否在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的建築物、住宅區的相關證照(如商品房預售證等)上使用標準地名;
3.是否在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的建築物、住宅區的相關法律文書(如租售合同、協議等)上使用標準地名;
4.是否在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的建築物、住宅區的宣傳產品(包括紙質宣傳材料、戶外廣告、視頻廣告、報刊廣告、互聯網平台宣傳稿、圖片廣告等)上使用標準地名;
5.是否存在將核準的標準地名用於超出原申請核準事項所及的建築物、住宅區範圍的情況。
三、檢查步驟
(一)實施檢查
10-12月,我廳檢查執法人員將對抽查對象開展現場檢查,檢查結束後,向受檢單位或企業反饋有關情況。
(二)結果公布
本次檢查結束後形成“雙隨機”抽查情況通報,通過廣東省民政廳信息網向社會公布,並通報各受檢單位或企業。
(三)依法查處
如抽查發現違法違規行為,廣東省民政廳將依法依規進行查處。
四、檢查對象需準備材料
(一)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建築物、住宅區的相關證照(如商品房預售證等),檢查原件,提供複印件;
(二)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建築物、住宅區的相關法律文書(如租售合同、協議等),檢查原件,提供複印件;
(三)核準標準地名所涉及建築物、住宅區的宣傳產品(包括紙質宣傳材料、戶外廣告、視頻廣告、報刊廣告、互聯網平台宣傳稿、圖片廣告等),提供有代表性部分產品。
五、其他事項
檢查對象認為隨機抽取的執法檢查人員中存在應依法回避情況的,應在收到本通知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書麵向廣東省民政廳提出,由廣東省民政廳審核後按程序遞補執法檢查人員。
請各單位或企業按要求準備相關材料,配合開展抽查工作。
附件:1.隨機抽查監督檢查對象名單
2.隨機抽查執法人員名單
廣東省民政廳
2017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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