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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治原在《學習時報》發表署名文章:深化民政改革 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製度體係

2024-09-14 08:46:28 來源:學習時報 閱讀次數: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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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黨組書記、部長陸治原

  發展的根本目的是保障和改善民生。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以下簡稱《決定》)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對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製度體係作出重大部署,彰顯了我們黨來自人民、紮根人民、造福人民的鮮明政治本色。各級民政部門堅定擁護“兩個確立”、堅決做到“兩個維護”,把學習貫徹《決定》精神作為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的重大政治任務,進一步謀劃好部署好實施好民政改革,以實際行動和更好成績為推進中國式現代化作出積極貢獻。

深入學習領悟《決定》關於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總體要求,確保改革的正確方向

  《決定》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麵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麵深化改革的一係列新思想、新觀點、新論斷,對保障和改善民生作出係列重要論述和重大部署,為正確把握民政改革方向提供了科學指引。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習近平總書記強調,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們的奮鬥目標,我們黨推進全麵深化改革的根本目的,就是要促進社會公平正義,讓改革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決定》在闡述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的指導思想時指出,以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為出發點和落腳點;在闡述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的重大原則時強調,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做到改革為了人民、改革依靠人民、改革成果由人民共享;在闡述改革的分領域目標時指出,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推動人的全麵發展、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為明顯的實質性進展;在闡述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製度體係時指出,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的向往。這些重要論述鮮明指出了改革的價值取向。進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必須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增進人民福祉,不斷滿足人民對美好生活新期待。

  堅持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習近平總書記指出,發展經濟的根本目的是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做好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可以增進社會消費預期,有利於擴大內需,抓民生也是抓發展。《決定》強調,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大任務。這些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政治意義、經濟價值。民政工作既有民生保障職責,又有服務經濟發展職責。進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必須牢牢把握民生改善同經濟發展的內在關係,提請各級黨委和政府將民政工作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部署,積極通過發展經濟來提升民生保障水平,積極通過民生改善來支持和促進經濟發展。

  堅持突出重點,推進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按照守住底線、突出重點、完善製度、引導輿論的思路做好民生工作。《決定》再次強調更加注重突出重點,加強普惠性、基礎性、兜底性民生建設。這些重要論述為我們科學確定民政改革重點提供了有力指導。進一步深化民政改革,要在保障對象的普遍性、服務內容的基本性、政府職責的兜底性上下功夫。著眼於促進共同富裕,推進社會救助、社會福利、養老服務等民生保障製度更加注重麵向全民,逐步拓展民政服務對象;更加注重增強基本公共服務的均衡性、可及性,推動城鄉和區域統籌;更加注重履行好政府的兜底保障職責,更好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充分發揮市場機製和社會參與作用。

  堅持問題導向,解決好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問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抓住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做到老百姓關心什麼、期盼什麼,改革就要抓住什麼、推進什麼。《決定》再次強調突出問題導向,尊重人民主體地位和首創精神,人民有所呼、改革有所應,解決好人民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這些重要論述充分體現了習近平總書記和黨中央深厚的為民情懷,指明了改革的切入點、突破口、方法論。進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必須緊盯人民群眾實際需求,善於從人民群眾的急難愁盼中找準改革任務,切實提升改革精準性、針對性、實效性,使改革贏得人民群眾擁護和支持,擁有最廣泛、最深厚、最持久的力量源泉。

  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習近平總書記指出,我國人口眾多,仍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保障和改善民生,要著眼於讓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既盡力而為又量力而行。《決定》在論述民生領域改革時,再次強調必須堅持盡力而為、量力而行。這些重要論述深刻闡明了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必須立足我國基本國情,切實把民生保障建立在經濟發展和財力可持續的基礎之上。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我國發展不平衡不充分問題仍然突出,紮實推進共同富裕也麵臨許多深層次利益關係調整的難題。進一步深化民政改革,必須處理好“盡力”和“量力”的辯證關係,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狀況逐步提高民生保障水平,推動特殊困難群體共享現代化建設成果。

認真貫徹落實《決定》關於民政改革的重大決策部署,不斷健全保障和改善民生製度體係

  民政工作保基本、兜底線、暖民心、防風險、促發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內容。《決定》對民政改革作出係列決策部署,必須不折不扣抓好貫徹落實。

  立足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健全老齡和養老服務政策製度。人口老齡化是推進中國式現代化必須麵對的重大課題。按照國際有關標準,當前我國已進入中度老齡化社會。應對人口老齡化牽涉麵廣、利益關係複雜,特別是麵對養老服務供需不匹配、結構不平衡、城鄉差距較大等問題,深化改革的麵廣、線長、任務重。貫徹落實好《決定》關於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完善發展養老事業和養老產業政策機製的部署要求,必須加強應對策略的戰略統籌,把積極老齡化、健康老齡觀融入經濟社會發展的全過程。必須堅持黨委領導、政府主導,完善老齡工作體係,加大製度創新、政策供給、財政投入、工作統籌力度,健全社會保障體係、養老服務體係、健康支撐體係,推動銀發經濟發展,建設老年友好型社會,努力探索走出一條中國特色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路子。加強總體設計,充分發揮政府、市場、社會、家庭等各方作用,優化基本養老服務供給,健全縣、鄉、村三級養老服務網絡,健全公辦養老機構運營機製,增加護理型床位比例,培育社區養老服務機構,積極發展老年助餐服務,支持發展家庭養老床位,推進互助性養老服務,補齊農村養老服務短板,改善孤寡、殘障等特殊困難老年人的服務,健全服務標準和綜合監管體係,加快完善居家社區機構相協調、醫養康養相結合的養老服務供給格局,更好滿足廣大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

  立足促進全體人民共同富裕,健全基本民生保障製度。中國式現代化是全體人民共同富裕的現代化。社會救助、兒童和殘疾人福利製度是保障特殊困難群體衣食冷暖、促進共同富裕的兜底性、基礎性製度安排。截至2024年6月底,我國共有4037萬城鄉低保人員、474萬特困供養人員,以及一定數量孤棄兒童和事實無人撫養兒童、困難和重度殘疾人,保障好他們的基本生活對維護社會穩定大局至關重要。貫徹落實好《決定》關於健全社會救助體係、健全保障婦女兒童合法權益製度、完善殘疾人社會保障製度和關愛服務體係等部署要求,必須全麵深化基本民生保障改革,更加有力兜住兜準兜牢民生底線。在社會救助方麵,推動社會救助由“保生存”向“保基本、防風險、促發展”拓展,加強低收入人口動態監測和救助幫扶,推進低收入人口常態化幫扶政策與農村防止返貧幫扶政策銜接並軌,推行“物質+服務”救助方式,健全覆蓋全麵、分層分類、資源統籌、綜合高效的社會救助體係,更好滿足困難群眾多層次、多樣化救助需求。在兒童福利方麵,堅持兒童優先原則,按照適度普惠、分類精準原則,完善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福利保障政策,強化流動兒童和留守兒童權益保障機製建設,實施困境兒童心理健康守護工程,為兒童成長創造良好條件。在殘疾人福利方麵,堅持“普惠+特惠”的原則,健全困難殘疾人“兩項補貼”製度,加強精神衛生福利機構建設,建立重度殘疾人托養照護服務製度,推動康複輔助器具產業發展,切實增進殘疾人生活福祉。

  立足服務經濟發展、提高人民生活品質,推進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改革。新時代以來,民政部門引導動員廣大社會組織發揮積極作用,推動地名文化傳承發展,出台婚姻、殯葬等領域係列惠民便民措施,促進經濟發展和民生改善有效對接、相得益彰。貫徹落實好《決定》關於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部署要求,應聚焦提高人民生活品質,完善供給製度、豐富服務內容、提高服務標準,全麵深化民政領域社會治理和社會服務改革。在社會組織方麵,把製度改革擺在優先位置,堅持一手抓積極引導發展、一手抓嚴格依法管理,加強黨對社會組織的領導,健全社會組織管理製度,推進社會組織協商,深化行業協會商會改革,鼓勵在華設立國際科技組織,全麵發揮社會組織在服務國家、服務社會、服務群眾、服務行業中的潛力,進一步激發社會活力,真正成為提供服務、反映訴求、促進和諧的重要力量。在區劃地名方麵,健全完善黨中央對行政區劃工作集中統一領導製度機製,發揮行政區劃在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資源作用。製定區劃地名文化保護傳承等政策文件,完善鄉村地名命名長效機製,推動地名資源信息共建共享,全麵提升地名公共服務水平。在專項社會事務管理服務方麵,按照普惠均等、方便可及的原則,堅持殯葬行業公益屬性,繼續推進節地生態安葬,加快修訂殯葬管理條例,完善基本殯葬服務製度,加快補齊殯葬服務機構設施空白點。拓展婚姻登記管理服務內涵和外延,開展婚姻家庭輔導服務,加強婚介機構監管,倡導文明健康的婚俗新風。

  立足完善收入分配製度、發揮第三次分配作用,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慈善事業是具有廣泛群眾性的道德實踐,是第三次分配的有效實現形式。新時代以來,以慈善法為代表的慈善法規製度建設取得重大突破、以1.5萬個慈善組織為主體的慈善力量發展取得長足進步,但慈善領域仍存在公信力不足、規模不大、監管效能不強等問題。貫徹落實好《決定》支持發展公益慈善事業的部署要求,促進慈善事業做強做優,必須堅決落實黨對慈善事業的全麵領導,貫徹落實新修改的慈善法,建立健全以慈善組織管理、慈善參與、扶持激勵、綜合監管等為主要內容的慈善事業製度體係;加強對慈善組織和慈善活動的監管,實施“陽光慈善”工程,規範互聯網慈善行為,防範各種牟利行為對慈善事業的侵蝕,維護慈善公信力;大力弘揚慈善文化,推動基層慈善創新,促進社會廣泛參與,壯大慈善規模,更好發揮慈善第三次分配作用。

紮實推動民政改革落實落地,開創新時代民政事業高質量發展新局麵

  《決定》對提高黨對進一步全麵深化改革、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領導水平作出重大部署。各級民政部門要把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麵領導落實到民政改革全過程各方麵,加強組織領導,真抓實幹,確保《決定》相關改革部署在民政領域落地生根。

  加強黨的領導。充分發揮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的領導核心作用,完善黨領導民政工作的體製機製。將落實《決定》重大決策部署作為進一步 全麵深化 民政 改革的重要依據和核心任務,對標對表謀劃民政發展、製定民政政策、部署民政工作。推動民政各項改革事項納入同級黨委、政府重要議事日程、獲得更多關心支持。健全部門協同落實的改革工作體係,著力破解跨領域、跨區域、跨部門重大問題,推動民政各領域改革往深裏走、往實裏走。

  強化製度建設。認真履行頂層設計、製度創新、政策供給主要職責,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麵,深化改革攻堅,著力破解長期製約民政事業發展的法規政策、資源配置、要素保障、執法監管、基層能力等與事業發展不適應等問題。認真研究謀劃民政“十五五”規劃,不斷完善新時代新征程民政事業發展的總體思路和“四梁八柱”。支持基層開展首創性、差異化改革探索,強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有機銜接,形成合力打通堵點卡點的民政改革生動局麵。

  注重係統集成。民政工作業務多元,必須樹立全局觀念和係統思維,處理好民政領域經濟和社會、政府和市場、效率和公平、活力和秩序、發展和安全等重大關係,增強改革的係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推動民政各業務領域改革形成深入調查研究、製定政策、會議部署、推進落實、督查評估、優化製度的完整閉環。深入研究民政各業務領域改革的內在關聯性,找準結合點、撬動因素,推動基本民生保障、基層社會治理、基本社會服務各方麵改革舉措相互耦合,推動改革效能正向疊加、充分釋放。

  突出改革實效。細化實化每項改革任務的實施要求,加強督查督辦,推動改革舉措落細落實。改進終端落實機製,綜合運用優化轉移支付、加大項目傾斜、推行購買服務、培育專業社會力量等多種方式,增強基層民政服務能力。加強作風建設,樹立以實幹論成敗的鮮明導向,推動民政黨員幹部勇做改革的行動派、實幹家,創造讓群眾更加可感可及的改革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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