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門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置和主要職責。
廣東省民政廳機關內設辦公室(黨委辦)、法規處、計劃財務處、優撫處(雙擁辦)、安置處、救災處、社會救助處、基層政權處、區劃地名處、福利和慈善事業處、社會事務處、社會工作處、人事處(老幹處)13個處室和省社會組織管理局1個直屬行政機構。
單位主要職責是: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民政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起草有關地方性法規、規章草案,擬定民政事業發展規劃和相關的民政政策,並組織實施和監督檢查;負責退役士兵、複員幹部和軍隊移交地方管理的離退休幹部、退休士官和軍隊無軍籍退休退職職工的接收安置工作;按省人民政府授權,負責烈士審批、褒揚工作;組織和指導擁軍優屬工作;負責組織、協調城鄉救災工作,組織自然災害救助應急體係建設,負責組織核查並統一發布災情,管理、分配省級救災款物並監督適用,組織、指導救災捐贈;負責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醫療救助、臨時救助、流浪乞討及生活無著人員救助工作,健全城鄉社會救助體係;負責全省鄉(鎮)以上行政區域的設立、撤銷、調整、更名、界線變更以及政府駐地遷移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省際行政區域界線的勘定和管理,負責邊界爭議的調處事務,組織編製地名規劃,負責地名命名、更名、銷名審核工作,規範地名標誌設置和管理工作;提出加強和改進城鄉基層政權建設的建議,推動基層民主政治建設,指導實施城鄉基層群眾自治組織建設和城鄉社區建設,指導城鄉社區服務體係建設;負責社會福利機構的監督管理,促進慈善事業發展,組織指導社會捐助工作,指導老年人、孤兒和殘疾人等特殊群體權益保障工作;負責推進婚俗和殯葬改革,負責收養登記管理工作,指導婚姻、殯葬、收養、救助服務機構管理工作;承擔依法對社會團體、基金會、社會服務機構進行登記管理和監察的責任;會同有關部門按規定擬訂社會工作發展規劃、政策和職業規範,推進社會工作人才隊伍建設和相關誌願者隊伍建設;負責管理福利彩票銷售工作,負責管理、使用、發放福利資金和民政事業費等等。
(二)部門預算單位及人員構成情況。
部門預算由廳本級、1個直屬行政機構及12個直屬事業單位組成,包括:省老齡辦、省第一榮軍醫院、省第二榮軍醫院、省第三榮軍醫院、省楊村社會福利院、省少年兒童救助保護中心、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省第二救助安置中心、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省民政廳yabo2018柏林赫塔 中心(省救助申請家庭經濟狀況核對指導中心)、省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廣東江南醫院)、省收養登記中心、省軍用供應站。
單位人員情況:核定行政編製159名(含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編製8名),實有人員156人(含省紀委監察廳派駐省民政廳紀檢監察人員5人);行政機關後勤服務人員數17名;公益一類事業單位編製600名,公益二類事業單位編製112名。離休人員25名,退休人員662名。
二、預算收支情況
(一)收入預算增減情況。
2017年收入預算58,709.41萬元,比上年增加9,066.09萬元,增長18.3%,其中:財政撥款33,839.13萬元,比上年增加6,738.42萬元,增長24.9%;其他資金24,870.28萬元,比上年增加2,327.67萬元,增長10.3%。增長的主要原因:一是基本收入增長,由省財政廳根據國家和省關於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等規定,實行定員定額標準測算。二是項目收入增加,主要是省社會福利中心項目建設資金比上年預算增加;廳本級新增粵民大廈裝修項目資金;省第一榮軍醫院新大樓及三級康複醫院建設項目。
(二)支出預算增減情況。
2017年支出預算58,709.41萬元,比上年增加9,066.09萬元,增長18.3%,其中:財政撥款33,839.13萬元,比上年增加6,738.42萬元,增長24.9%;其他資金24,870.28萬元,比上年增加2,327.67萬元,增長10.3%。增長的主要原因:一是執行國家和省關於工資福利和社會保障等規定,導致人員工資、社會保障等基本支出增加。二是省社會福利中心項目建設按照施工進度支付工程款。三是粵民大廈裝修項目預計本年施工並按進度支出款項。四是省第一榮軍醫院新大樓及三級康複醫院建設項目支出。
2017年支出預算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預算38,253.96萬元,占支出預算65.2%,比上年增加5,636.69萬元,增長17.3 %。增長的主要原因是:根據國家統一調資政策,人員經費普遍提高。其中工資福利支出13,271.37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9,513.41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11,710.71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等支出3,758.46萬元。項目支出預算20,455.45萬元,占支出預算34.8%,比上年增加3,859.4萬元,增長23.3%。事業單位經營支出預算為0,比上年減少430萬元,主要是2017年事業單位出租收入納入非稅收入管理,年中再安排預算收支。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支出預算按用途劃分,基本支出預算17,992.68萬元,占財政撥款53.2%,比上年增加2,385.02萬元,增長15.3 %。其中工資福利支出8,081.23萬元,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7,320.55萬元,商品和服務支出2,285.07萬元,其他資本性支出等支出301.82萬元。項目支出預算15,846.45萬元,占財政撥款46.8%,比上年增加4,353.4萬元,增長37.9%。
三、機關運行經費安排情況
機關運行經費主要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等支出。2017年行政經費支出4,926.33萬元,比上年增加496.93萬元,增長11.2%。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7年支出整體預算比上一年增加,細化到各項經濟科目支出有所增加。
四、政府采購、國有資產及預算績效情況
2017年政府采購計劃數量438件(台),涉及辦公設備、醫療設備及購買服務等采購項目,采購預算2,014.6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1,749萬元。
2017年國有資產情況:存量資產(大型設備)89件,賬麵原值6,094萬元;存量資產(房屋建築物)105,484.61平方米,賬麵原值21,972.3萬元;存量資產(機動車)55台,賬麵原值1,639.88萬元。
2017年預算資金500萬元以上項目有 9個,分別是廳本級粵民大廈裝修項目;省第一榮軍醫院三級康複醫院建設、購買聘用人員服務專項資金、新榮軍大樓項目;省少年兒童救助保護中心中央財政2017年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補助資金;省第一救助安置中心中央財政2017年流浪乞討人員救助補助資金;省救災物資儲備中心救災物資運輸、倉庫租賃及臨聘人員經費;省社會福利服務中心(廣東江南醫院)廣東省社會福利服務中心項目、養老服務體係建設項目。項目具體預算績效見公開表11。
五、“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安排“三公”經費431.69萬元,比上年減少1.98萬元,減少0.5%。其中因公出國(境)支出39.35萬元,比上年減少0.25萬元;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支出249.98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為0、公務用車運行維護支出249.98萬元),比上年減少16.9萬元;公務接待費支出142.36萬元,比上年增加15.17萬元。接待費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16年個別直屬單位未將接待費列入一般公共預算,2017年增加該部分預算。“三公”經費整體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廳本級和各直屬單位厲行節約,壓縮三公經費各項開支。
六、專業名詞解釋
1.一般公共預算:指對以稅收為主體的財政收入,安排用於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維護國家安全、 維持國家機構正常運轉等方麵的收支預算。
2.部門預算:指與財政部門直接發生預算繳款、撥款關係的政府機關、社會團體和其他單位,依據國家有關法律、 法規規定及其履行職能的需要編製的本部門年度收支計劃, 涵蓋部門各項收支,實行一個部門一本預算。
3.非稅收入:指除稅收和政府債務收入以外,由各級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代行政府職能的社會團體及其他組織依法利用國家權力、政府信譽、國有資源(資產)所有者權益等取得的各項收入,包括行政事業性收費、政府性基金、 罰沒收入、國有資源(資產)有償使用收入、國有資本收益、 彩票公益金收入、特許經營收入、以政府名義接受的捐贈收入、政府收入的利息收入等。涉及林業的非稅收入主要是森林植被恢複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