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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水利廳關於廣東省十三屆人大三次會議第1656號代表建議答複的函

來源:廣東省水利廳 發布日期:20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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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傑等代表:

  你們提出的關於嚴格監管適度開采河砂滿足社會建設最低需求的建議收悉。在我省河砂供求關係日趨緊張,河砂價格持續高企的情況下,你們的建議十分有針對性,提出科學有序、嚴格監管、適度開采河砂的建議也非常符合實際,具有極強的操作性。經綜合省公安廳、省自然資源廳、廣東海事局的意見,現答複如下:

  一、我省河砂供需矛盾突出,市場價格日益上漲

  近年來,我省植被的覆蓋率和密度逐漸提升,水土流失逐年減小,加之河道內水利樞紐工程建設所致河砂截留作用增強,以及河道上遊省份因經濟發展需要的采砂量逐年增加,導致我省主要河道來砂量持續下降。據測算,目前全省全年河砂沉積量從2005年的年均2000萬立方米下降至700萬立方米左右,河砂開采量也呈逐年下降趨勢,年開采量已不足2000萬立方米。而我省年用砂總量為8000萬—1億立方米,主要來源為海砂水洗砂、河砂和機製砂。由於河砂可采和供應量非常有限,我省河砂供給能力已經遠遠不能滿足建築市場用砂需求。隨著建築用砂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我省砂價大幅上漲。據統計,2016年至2019年間,我省建築市場河砂均價由95元每立方米漲至199.5元每立方米,漲幅約為110%;目前,河砂市場價格最高達300多元每立方米。

  二、多措並舉,積極應對河砂緊缺問題

  根據國家和省委、省政府關於促進砂石行業健康發展的工作部署,我廳多措並舉,積極應對河砂緊缺問題。

  (一)加強政策指導。近期,經省政府同意,我省轉發《關於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至各地級以上市政府,並正在組織製定我省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實施方案措施。2018年8月,我廳針對砂價大幅飆漲的情況,牽頭組織開展座談和調研,向省政府報告了關於解決建築用砂緊缺的問題,並於2019年3月和9月,分別發文指導各地級以上市水利(水務)局,要求積極應對砂石供應緊張局麵,探索對重點項目核量定向供應河砂。

  (二)開展規劃編製。根據河砂資源以及河湖管理保護的實際情況,按照《關於促進砂石行業健康有序發展的指導意見》及水利部有關工作部署要求,我廳正組織編製我省采砂規劃,通過勘察和論證,進一步摸清河砂的存量和分布情況,分析來砂情況和河砂淤積規律,並合理確定可采區、可采期、可采量,在不影響防洪安全和生態安全的前提下,科學合理規劃和開發利用河砂資源,為緩解基礎設施建設原料供需矛盾提供有力支持,該項工作在今年年底可基本完成。

  (三)想方設法加大河砂計劃開采量。從2018年起,為了緩解建築用砂價格上漲的緊張態勢,我廳要求各地充分挖掘潛力,采取有效的應對措施。一是督促雲浮、清遠、河源、惠州等市盡快組織實施已批複河道河砂采區的開采工作,共計有531萬立方米采砂量。二是在各有關地級以上市水利(水務)局認真開展前期測量、調查論證的基礎上,全力推動,盡量做到能采盡采,充分挖掘河砂供給潛力。2019年8月,我廳批複省主要河道共10個河砂可采區開采計劃,總控製采砂量529.1萬立方米,較2018年(省主要河道開采計劃393.3萬立方米)增加了34.5%。2020年6月,批複省主要河道共16個河砂可采區,總控製采砂量327.4萬立方米,並要求相關地市抓緊組織開展河道調查及論證,及時申報年度河道采砂計劃。

  (四)規範河道采砂管理。一是進一步健全河道采砂法規製度。我廳推動《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的修訂,經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十一次會議通過,並於2019年7月1日正式施行。我廳正對相關配套製度進行修編,進一步規範我省河道采砂管理。二是持續加強對河砂可采區的現場監管。河道采砂各級管理部門根據《廣東省河道采砂管理條例》及其配套文件,強化日常監管和巡查。實行采砂公告牌製度,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實行水利部門監督與采砂監理相結合的現場雙重監管製度;實行河砂合法來源證明製度,在采砂現場及時發放河砂合法來源證明,作為運砂人合法運砂的憑據,也是計量開采砂量的依據;建立河道采砂視頻監控係統實現對現場采砂活動的實時監控,通過對采砂船舶及開采現場監控,達到對采砂現場實行遠程動態監視和管理的目的。三是推進河砂開采與河道治理相結合。結合水利部河湖管理工作要點,我廳正在製定河道清淤疏浚相關管理規定,推進河砂開采與河道治理相結合,建立疏浚砂綜合利用機製,規定河道治理和清淤疏浚可利用的砂石,可由縣級以上政府依法經營處置,積極盤活河砂存量。

  (五)加強機製砂研究和推廣。為緩解建築用砂的緊缺,我廳積極在水利工程建設中推廣應用機製砂,從2006年開始組織開展水利科技計劃項目“機製砂特性及機製砂高性能混凝土研究與應用”,並獲得係列研究成果,近年來已在多個水利工程建設中推廣應用機製砂。此外,省自然資源廳針對當前重大基礎設施項目麵臨的砂石供應緊張問題,迅速行動,及時出台指導性文件,引導各市縣自然資源主管部門增加建築石料市場供應,赴各市就建築石料資源保障情況開展專項調研指導,並正在組織編製建築石料資源相關規劃,以專項規劃為依托,優化全省采石場數量和產量,同時為機製砂生產提供原材料。

  三、嚴格監管,嚴厲打擊非法采砂

  根據《廣東省河道管理條例》及相關文件的要求,我省各行業主管部門協同配合,按照各自職責履行河道采砂相關監督管理職責。

  (一)發揮河長製統籌協調機製的作用。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廣東省全麵推行河長製工作方案》,明確各級河長湖長是所轄河湖管理保護的直接責任人,負責組織領導相應河湖的管理和保護工作,並牽頭組織對包括非法采砂等突出問題依法進行清理整治。水利部門依托河長製湖長製工作平台,不定期與公安、海事等部門開展打擊非法采砂聯合執法行動。公安係統積極推行河湖警長製,在廣州、汕頭、江門等3個地市全市範圍內,珠海、佛山、梅州、清遠、潮州等5個地市部分縣(市、區)範圍內設立了河湖警長,為維護水域治安秩序、打擊非法采砂等涉水違法犯罪提供強大的機製推動力。海事部門加強河道采運砂船舶的安全監管,營造良好的水上交通安全環境。

  (二)重拳打擊非法采砂違法犯罪活動。一是完善法規和製度。我廳加快推進《水行政處罰自由裁量基準》(河道采砂類)的修訂工作,進一步規範河道采砂違法案件的查處。二是繼續加大對河道采砂執法力度。我廳嚴格日常執法,嚴厲打擊盜采河砂行為,近5年來,打擊盜采河砂立案數逐年同比增加20~47%。同時,開展多個針對河湖非法采砂的專項行動。2018年,我廳開展河湖采砂專項整治行動,巡查河道累計51.1萬公裏,立案824宗;2019年以來,省公安廳先後開展了打擊突出刑事犯罪“颶風2019”、打擊整治重點治安問題等專項行動。明確將非法采砂犯罪作為專項打擊重點之一,成功偵破幾個重特大非法采砂案件。共破獲非法采砂刑事案件294起,刑事拘留1173人、逮捕689人。

  下一步,我廳將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指導,在省委、省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切實履行河道采砂監管職責,從維護河道安全和社會經濟發展出發,堅持疏堵結合,聯合公安、海事等部門嚴厲打擊非法采砂,保護河道河勢穩定和堤岸安全,維護河道采砂秩序。同時,堅持科學論證、合理開發利用河砂資源,為我省經濟建設提供可靠保障。

  專此答複,誠摯感謝您對水利工作的關心支持。




  廣東省水利廳

  2020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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