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0日,市委書記、市總河長劉吉,市長、市副總河長溫金榮共同簽署惠州市2024年第1號總河長令,動員全市上下進一步深入開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
總河長令指出,利用冬春時節組織群眾開展水利設施修葺和清淤疏浚,保障來年春耕灌溉和防洪度汛,是中華民族傳承千年的優良傳統。全市上下要進一步弘揚優良傳統、廣泛凝聚民心共識、大力培育文明鄉風,把開展水塘河道清淤工作作為冬修水利的重點,全力以赴深入開展好水塘河道清淤工作,持續改善農業生產條件、提升農村人居環境、保護水生態質量、增強防洪排澇能力,切實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總河長令要求,一是要進一步深入開展全民動員。充分發揮基層黨組織戰鬥堡壘作用,黨員幹部特別是駐村第一書記真正當好“領頭羊”;進一步帶動人民群眾增強主人翁意識,使其成為清淤工作的主力軍、參與者和受益者;進一步搶抓春節前後外出人員返鄉過節這一節點,廣泛發動和鼓勵熱心公益鄉賢,春節回鄉村民、大學生,誌願者,民兵組織,社團組織等積極參與;進一步營造更加濃厚的“人人出力清淤泥、個個建設美家鄉”社會氛圍。二是要進一步深入施行分類精準推進。以改善水環境和人居環境為目的,深入開展農村水塘、房前屋後小微水體、漁村港池清淤;以提高溝渠輸排水能力為目的,深入開展農田灌排溝渠雜草和堵塞溝渠的淤泥、石塊等雜物清除;以保障來年正常運作為目的,深入開展高標準農田、灌區骨幹渠係等農田水利設施的清理和維護;以恢複行洪排澇能力和水體自淨能力為目的,深入開展城鄉內河湧、河道清淤。結合“百千萬工程”和綠美惠州生態建設等工作,開展“村頭水塘我來清”“農田灌渠大家清”係列活動。省“百千萬工程”首批典型縣鎮村,要作出典範。各有關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加強技術指導、監督管理、動態評估和政策支持。三是要進一步深入組織科學規範實施。按照“減量化、無害化、資源化”原則,科學合理選擇清淤方式,依法依規加強全過程管理和清淤疏浚物資源化利用。嚴禁亂堆亂放淤泥,嚴禁借清淤名義非法采砂。
總河長令強調,全市上下要以更高站位、更大決心、更強擔當,以時不我待的責任感,以功成有我的使命感,擼起袖子加油幹,為提升惠州市農村人居環境水平、農業生產要素保障能力、人民群眾生活福祉,貢獻應有的力量,用實實在在的工作成效,為“百千萬工程”、綠美惠州生態建設添磚加瓦!
自去年汛期結束以來,惠州充分利用冬春時節開展水塘河道清淤,截至1月底,共完成165個水塘、570.82公裏農田灌排溝渠、172.75公裏河道清淤,清淤量累計約299.6萬立方米,改善農田灌溉麵積4.88萬畝,提升259公裏河道行洪能力,惠及群眾72.95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