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廣東省省級財政專項資金管理辦法(修訂)》(粵府〔2023〕34號)的有關規定,現將2024年省級組織實施水利項目涉農資金分配方案信息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4年1月10日至1月16日(共7天)。對公示內容如有異議,請在公示期向省水利廳反映。以個人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真實姓名、聯係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以單位名義反映情況的,請提供單位真實名稱(加蓋公章)、聯係人、聯係方式和反映事項證明材料等。
附件:2024年省級組織實施水利項目涉農資金安排建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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