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調解:全省共有各類人民調解委員會32646個,其中村(社區)調委會27053個,鄉鎮(街道)調委會1691個;個人調解工作室545家;人民調解員19.17萬名,全年共化解矛盾糾紛460121件,調解成功452183件,調解成功率98.27%,調解協議涉及金額約148.14億元。
二、司法所:全省共有司法所1630個,司法所工作人員9062人,其中專職人員4181人,輔助人員4881人,兼職人員184人。
三、人民監督員、人民陪審員:全省共有省級人民監督員151名,市級人民監督員1239名,全年抽選人民監督員6832人次,參與檢察院辦案活動10196次;全省現有在職人民陪審員24390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