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落實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建立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國家法律清單製度的意見》要求,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日前印發《廣東省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以下簡稱《清單》),通過建立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製度,推動領導幹部帶頭尊規學規守規用規、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切實增強法治觀念、提升法治思維能力,把學習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的成果轉化為推動廣東高質量發展的生動法治實踐。
《清單》內容包括習近平法治思想、38部黨內法規和65部法律法規,其中,結合實際列入了11部綜合性強、體現廣東特色的地方性法規。
根據要求,各地區各部門要建立完善領導幹部學法用法工作機製,把落實領導幹部應知應會黨內法規和法律法規清單製度與落實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黨政主要負責人年終述法、政府常務會議學法等製度結合起來,堅持重大決策前領導幹部專題學規學法。要將《清單》內容納入各級黨校(行政學院)教學內容和領導幹部任職培訓、在職培訓的必訓課程,落實國家工作人員學法考試製度,拓寬各級領導幹部學規學法途徑,推動領導幹部學規學法、用規用法常態化,將法治學習與法治實踐緊密結合,切實提升領導幹部法治素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