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推進全麵依法治國,既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題中應有之義,也是中國式現代化的重要特征。黨的二十大報告對中國式現代化進行深刻闡述,深刻闡明了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是前進道路上必須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則之一。在推進中國式現代化進程中推動全麵依法治國向縱深發展,必須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廣東省法學會法治研究基地中山大學司法體製改革研究中心主任,中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教授謝進傑認為,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立足司法為民,嚴格公正司法,積極回應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的新要求新期待,不斷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為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提供高質量司法服務和強有力司法保障。
南方日報:踐行司法為民有何重要意義?
謝進傑: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在法治軌道上全麵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並進一步要求“嚴格公正司法”,指出“公正司法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
我們對公平正義的追求不僅要讓群眾“看得見”,更要“可感知”,這就要求我們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讓人民群眾切實感受到公平正義就在身邊。基於此,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推進法治建設,不僅是對我國人民司法與司法為民優良傳統的繼承與發展,更是對新時代全麵推進公正司法提出的新思路、新理念、新要求。
南方日報:當前,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有哪些新要求新期待?
謝進傑:一是對司法公正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待通過司法主持公道、伸張正義和尋求權利救濟,要求司法堅決捍衛正能量、維護社會公平正義;
二是對司法便捷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待訴諸司法進行權利救濟與權益保障的方式和機製更加方便、高效、及時、好用,要求司法提供高質量的服務與保障,盡量減少司法過程的各種周折和時間消耗;
三是對司法公信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待通過司法形成的不僅是經得起曆史和法律檢驗的裁判,更是得到切實執行的可兌現的正義;
四是對司法形象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期待通過司法懲惡揚善、治理不公、弘揚正氣,要求司法堅決維護法治精神、遵循司法規律、堅守正當程序、捍衛公平正義、保障當事人合法權益。
南方日報:圍繞上述人民群眾的新要求新期待,黨的十八大以來,廣東在法治建設領域有哪些成效?
謝進傑:廣東是改革開放的排頭兵、先行地、實驗區,在長期的司法改革與司法實踐中充分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通過一係列改革舉措探索形成諸多創新成果。
在司法改革方麵,作為全國首批司法體製改革試點省份,廣東政法係統注重深入推進司法責任製改革和司法體製綜合配套改革,以法治護航廣東高質量發展。如截至去年底,廣東法院在黨的十八大以來先後有40項改革舉措被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推廣,21項改革經驗入選人民法院改革案例選編,這些改革涵蓋了審判機製、審判管理、訴訟服務、在線訴訟、跨境商事司法規則銜接等多個重點領域,推進了審判體係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回應了經濟社會發展需要和人民群眾期待。
在司法實踐方麵,廣東地處“兩個前沿”,市場化程度較高,民營經濟、外向型經濟比較發達,新興問題和新型案件往往首先在這裏出現。常年司法實踐探索形成的廣東經驗,也為全國各地提供了參照。比如廣東不斷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用法治方式保護創新、用司法裁判推進創新,知識產權保護指數連續多年居全國首位。
又如,廣東法院聚焦群眾急難愁盼,加強民生司法保護。加強高空拋物、食品安全、破壞窨井蓋等案件審判指導,維護好老百姓“頭頂上”“舌尖上”“腳底下”安全;廣東檢察機關持續辦理涉進城務工人員等困難群體支持起訴案件,助力農民工等特殊群體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並出台全國省級檢察院首個開展民事檢察支持起訴工作的指導意見。
在公共法律服務方麵,廣東率先推動公共法律服務體係建設提檔升級,已經實現了一村(社區)一法律顧問工作全覆蓋,打通了法律服務的“最後一公裏”。此外,廣東還是全國第一個實現省市縣三級刑事案件辯護律師全覆蓋的省份。
南方日報:接下來,廣東政法係統應該如何繼續踐行司法為民,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謝進傑:一是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新要求新期待。聚焦人民群眾急難愁盼,廣察民情、廣納民意、廣聚民智,持續深化司法責任製綜合配套改革、推進以審判為中心的訴訟製度改革,把非訴訟糾紛解決機製挺在前麵,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不斷增進人民福祉。
二是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在司法中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維護社會公平正義,不斷提升保障民生福祉的司法服務能力水平。譬如通過優化立案登記製度、法律援助製度、公益訴訟製度、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製、認罪認罰從寬製度、非法證據排除規則、公共法律服務體係、人民陪審員製度等多項改革,不斷提升司法為民服務與公正司法保障的質量和水平。又如推動掃黑除惡常態化,堅決打擊黑惡勢力及其“保護傘”,讓城鄉更安寧、群眾更安樂。
三是立足省情,持續完善社會治理體係。踐行司法為民,離不開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製度。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強調,要紮實推進法治廣東平安廣東建設,在構建新安全格局上取得新突破。社會是新安全格局的基本麵,在構建新安全格局上取得新突破離不開完善的社會治理體係,需要不斷推進社會治理優化與創新。
為此,要通過科技的社會治理,不斷實現社會治理的數字化、網絡化、係統化和智慧化;通過基層的社會治理,不斷激發基層社會治理的動力、活力與創新;通過平台的社會治理,充分發揮平台在社會治理中的功能與作用;通過法治的社會治理,最大程度實現常規機製的治理;通過文化的社會治理,實現內化於心外化於行的治理效應,塑造社會治理的觀念、氛圍與秩序。
注:本文訪談內容係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規劃“習近平法治思想研究”委托項目《堅持以人民為中心 建設更加公正司法體係》(項目批準號:GD22TW04-06)階段性研究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