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佛山市南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東麗高新聚化(佛山)有限公司項目(南海))的批複

時間 : 2019-05-08 10:41:47 來源 : 本網 文號 : 【字體: 【打印】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

  《關於審批<佛山市南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落實方案(東麗高新聚化(佛山)有限公司項目(南海))>的請示》(佛自然資〔2019〕102號)及相關材料收悉。經審查,批複如下:

  一、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印發全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方案的通知》(粵府函〔2015〕45號),原則同意佛山市南海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預留規模使用方案(東麗高新聚化(佛山)有限公司項目(南海)),請你市嚴格按該方案落實預留規模。

  二、東麗高新聚化(佛山)有限公司項目(南海)已列入佛山市2018年重點建設項目計劃,符合《關於加快推進土地利用總體規劃調整完善工作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7〕59號)中規定的預留城鄉建設用地規模使用範圍。項目擬使用預留建設用地規模 10.8641公頃,落實地塊位於九江鎮河清村和橫磯村,現狀為農用地10.8641公頃(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9.3501公頃),不涉及永久基本農田。

  三、請你市在該方案批準後30個工作日內,按要求做好成果公告及備案工作,並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