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審批《江門市新會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崖門鎮和銀湖灣)》的批複

時間 : 2019-04-29 15:30:06 來源 : 本網 文號 : 粵自然資規劃改複[2019]54號 【字體: 【打印】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

      《江門市自然資源局關於申請對江門市新會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崖門鎮和銀湖灣)審核的請示》(江自然資〔2019〕155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江門市新會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崖門鎮和銀湖灣),並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使用新會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

  二、本方案擬使用江門市新會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46.8551公頃,並同時調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入地塊包括1個地塊,位於新會區崖門鎮水背村和洞北村,總用地麵積46.8551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46.3209公頃(其中耕地0公頃)、未利用地0.5342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46.8551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包括5個地塊,分別位於新會區崖門鎮崖西林場、銀湖灣圍墾指揮部和銀湖灣古井圍墾,總用地麵積46.8551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43.2346公頃(其中耕地29.1631公頃)。(具體方案見附件)

  三、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複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並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江門市新會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4月28日


江門市新會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涉及地塊基本情況.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