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佛山市高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的批複

時間 : 2019-04-12 17:25:04 來源 : 本網 文號 : 粵自然資規劃改複〔2019〕42號 【字體: 【打印】

佛山市自然資源局:

      《關於審批<佛山市高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高明區)>的請示》(佛國土規劃〔2019〕15號)收悉。根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和《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佛山市高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並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使用佛山市高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

  二、本方案擬使用佛山市高明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140.2886公頃,並同時調整城鄉建設用地規模邊界。調入地塊包括23個地塊,位於高明區荷城街道、楊和鎮和明城鎮,總用地麵積140.2886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119.7880公頃(其中耕地47.1227公頃),建設用地2.1244公頃,未利用地18.3762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140.2886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包括31個地塊,位於高明區荷城街道、楊和鎮和明城鎮,總用地麵積140.2886公頃。其現狀為農用地138.0041公頃(其中耕地94.7971公頃),未利用地2.2845公頃。(具體方案見附件)

  三、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複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及備案工作,並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件:佛山市高明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19年4月9日


附件:佛山市高明區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