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建立實施廣東省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的通知(試行)》政策解讀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建立實施廣東省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的通知(試行)》(以下簡稱《通知》)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並由我廳印發實施。現將有關內容解讀如下:
一、為什麼要製定《通知》
黨的二十大報告提出“發展海洋經濟,保護海洋生態環境,加快建設海洋強國”。習近平總書記在廣東考察時強調,要加強陸海統籌、山海互濟,加強海洋生態保護,全麵建設海洋強省。廣東省委十三屆三次全會作出“1310”具體部署,將“全麵推進海洋強省建設,在打造海上新廣東上取得新突破”作為“十大新突破”之一,要求堅持陸海統籌、山海互濟,優化海洋開發時序,奮力打造海上新廣東。建立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視察廣東重要指示精神的具體舉措,有利於強化陸海統籌,減輕海洋災害影響,維護公眾親海權益,構建海岸帶生態安全格局,促進海岸帶經濟社會持續健康發展。
二、《通知》的主要內容有哪些
《通知》分為四部分共十三條,包括海岸建築退縮線劃定、管控、評估調整、組織保障。
(一)科學劃定海岸建築退縮線。一是界定海岸建築退縮線、海岸建築退縮範圍等相關概念。二是確定了省自然資源廳、沿海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沿海縣(市、區)人民政府在海岸建築退縮線劃定、實施、調整等工作中的職責分工,明確了海岸建築退縮線劃定成果報批機製。
(二)分類實施海岸建築退縮線管控。一是提出國土空間詳細規劃、建設工程設計方案和城市設計應嚴格落實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並細化管控措施。二是明確海岸建築退縮範圍內十類準入建設活動和三類管控要求。三是提出海岸線向陸一側區域應加強景觀風貌、景觀視廊、天際線等要素管控。
(三)規範海岸建築退縮線評估調整。一是明確海岸建築退縮線“一年一體檢、五年一評估”的實施評估機製。二是提出自然資源條件或規劃功能布局發生改變作為海岸建築退縮線調整條件,明確海岸建築退縮線優化調整工作程序。
(四)加強組織保障。明確沿海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要定期組織研究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實施存在的問題,加強海岸建築退縮線宣傳和鼓勵公眾參與。
三、《通知》的適用範圍
《通知》明確“適用範圍為我省管轄大陸和有居民海島岸線向陸一側的海岸帶區域”。無居民海島可參照執行。
四、“退縮距離”測算標準是什麼
“退縮距離”測算的是從臨海一側建築紅線至海岸線的距離。允許各類建設項目用地紅線進入海岸建築退縮範圍,但其臨海一側建築紅線與海岸線之間的距離應滿足海岸建築退縮線退縮距離要求,且臨海一側建築紅線與用地紅線之間區域應以綠地與開敞空間建設為主。
五、如何理解《通知》中“狹長水道兩側及濱海陸域為狹長形態區域經科學論證後可適當減小退縮距離”
我省岸線曲折綿長,濱海地貌多樣,存在海域以狹長水道形態深入陸域,或由於濱海山體分布形成的狹長濱海建設空間,如中山洪奇瀝水道、惠州淡澳河等深入城區內部的河道兩側區域以及惠東稔平半島、深圳南澳半島、汕頭南澳島等以山地為主區域。該類型區域如按照一般濱海空間的同等標準劃定海岸建築退縮線退縮距離,將影響規劃功能實現,《通知》提出經科學論證後可適當減小退縮距離,但不應小於規劃藍線及水行政主管部門相關保護範圍的要求。
政策原文: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建立實施廣東省海岸建築退縮線製度的通知(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