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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林業局關於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政策解讀

時間:2023-11-29 15:56:42 來源:本網 文號: 【字體: 【打印】

  一、製定背景

  劃定並嚴守生態保護紅線是踐行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的生動實踐,是貫徹落實最嚴格的生態環境保護製度的具體舉措。2019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在國土空間規劃中統籌劃定落實三條控製線的指導意見》,要求將生態保護紅線、永久基本農田、城鎮開發邊界三條控製線作為調整經濟結構、規劃產業發展、推進城鎮化不可逾越的紅線,夯實中華民族永續發展基礎。2022年,國家部署開展“三區三線”統籌劃定工作,形成了全國生態保護紅線劃定成果,自然資源部聯合生態環境部、國家林業和草原局聯合印發《關於加強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自然資發〔2022〕142號),明確了生態保護紅線管理要求,為建設項目用地用海組卷報批提供了基本依據和遵循。在國家部委文件的基礎上,省自然資源廳聯合省生態環境廳、省林業局製定《關於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進一步細化明確了允許有限人為活動和國家重大項目涉及生態保護紅線的審批程序,進一步細化明確了生態保護紅線調整的情形和辦理程序,進一步理順了各部門生態保護紅線監管職責,切實推動我省生態保護紅線管理工作規範化開展。

  二、主要內容

  《通知》以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為遵循,堅持把生態保護放在首要位置,從嚴把關生態保護紅線準入情形和調整條件,對允許的有限人為活動和國家重大項目占用審批程序作出詳細規定,主要明確了四個方麵的內容:

  (一)規範管控允許有限人為活動。主要內容包括生態保護紅線內允許有限人為活動類型,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用海用島審批的允許有限人為活動的辦理流程,不涉及新增建設用地、用海用島審批的允許有限人為活動的辦理流程,以及涉及相關區域、臨時用地、無居民海島的有關要求。

  (二)嚴格審批國家重大項目占用。主要內容包括允許占用生態保護紅線的國家重大項目範圍、占用審批流程,以及涉及相關區域、臨時用地、新增圍填海造地、新增用島的有關要求。

  (三)從嚴把關生態保護紅線調整。主要內容包括明確了隨自然保護地邊界範圍相應調整、油氣探礦權擬轉采礦權申請調整、結合國土空間規劃修改定期調整等三類允許對生態保護紅線進行調整的情形,及其具體辦理流程。

  (四)強化生態保護紅線監管。主要內容包括生態保護紅線成果數據共享、勘界定標和監督檢查等有關要求,明確了自然資源部門、生態環境部門、林業部門以及相關部門在生態保護紅線實施管理中的監管職責。



政策原文:《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廣東省生態環境廳 廣東省林業局關於嚴格生態保護紅線管理的通知(試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