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審批情況(湛江市麻章區麻章區之三)

時間 : 2022-05-17 16:33:50 來源 : 本網 文號 : 粵自然資規劃改複〔2022〕13號 【字體: 【打印】

湛江市自然資源局:

  《湛江市自然資源局關於審批〈湛江市麻章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麻章區之三)〉的請示》(湛自然資(規劃)〔2022〕108號)收悉。根據《廣東省人民政府關於加快推進全省國土空間規劃工作的通知》(粵府函〔2019〕353號)、《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粵府辦〔2013〕3號)、《廣東省國土資源廳關於印發〈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實施管理規定〉、〈廣東省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修改管理規定〉相關配套文件的通知》(粵國土資規劃發〔2013〕83號)和《廣東省自然資源廳關於做好近期國土空間規劃有關工作的通知》(粵自然資發〔2021〕2號)的有關規定,現批複如下:

  一、原則同意湛江市麻章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麻章區之三),請你局嚴格按該方案使用麻章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條件建設區。

  二、本方案調入地塊屬於使用麻章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劃定的有條件建設區情形,包括3個地塊,位於麻章區湖光鎮園坡村和湖光農場新坡分場,總用地麵積2.8948公頃;土地利用現狀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2.4961公頃)。為實現建設用地規模平衡,相應調出2.8948公頃城鄉建設用地規模;調出地塊包括3個地塊,均位於麻章區湖光農場新坡分場,總用地麵積2.8948公頃;土地利用現狀全部為農用地(其中耕地(含可調整地類)2.8948公頃)。

  三、該方案調入地塊涉及地質災害易發區,在地質災害易發區內進行工程建設應當在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階段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

  四、調入地塊要嚴格按照經批準的國土空間規劃進行開發利用。

  五、請你局按照有關要求在本批複下發30個工作日內做好公告工作,並同步更新市、縣級規劃數據庫,確保省、市、縣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數據庫一致。

  附表:湛江市麻章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麻章區之三)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




                          廣東省自然資源廳

2022年5月13日


附件下載:附表:湛江市麻章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2010-2020年)有條件建設區使用方案(麻章區之三)涉及地塊基本情況表.doc